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
吉建设〔2015〕1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规范我省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质量行为,按照我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建设〔2015〕13号)部署,现就开展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检查时间
检查由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组织建筑、结构、勘察专业专家,
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市(州)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15年10月下旬至11月底,具体到各地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项目
本次检查共抽取71个检查项目,其中房屋建筑项目66个,市政基础设施桥梁项目5个,具体项目情况见附件1。
三、检查步骤及要求
(一)各地按受检项目材料目录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2),各地勘察设计主管部门配合检查组一并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组对受检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受检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须到会解答专家质询,由检查组形成检查意见。
(三)召开检查反馈会议,要求当地所有房建勘察设计单位法人和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检查组通报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经确认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下发执法建议书。
(四)检查组在各地检查期间,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得违反各项制度规定。当地建设部门负责帮助联络住宿宾馆及检查期间租用的宾馆会议室。
附件:1.2015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项目表
2.受检项目材料目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