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召开2017年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研究部署司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20.03.2017  08:16

  17日,市委政法委召开2017年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我市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

  会议传达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市中法、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书面汇报了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和工作打算。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祥强调,要认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向党中央看齐的要求,是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要求,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要求。要明确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性。围绕《长春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台账》确定的14项改革任务,全力攻坚,确保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改革任务。要完成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改革任务,检法系统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为重点,公安机关以落实“1+3”意见方案为主线,司法行政机关以律师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社区矫正制度为重点,加大改革工作力度实现精准落地。要完成全市系统性改革任务,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推出了一系列重点改革,特别是全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改革、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改革、行政管理和城市治理机制改革,政法部门要服从全市改革大局,主动对接认领改革任务。要完成专题性和探索性改革任务,紧盯软环境建设的短板,紧盯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推出有力度的改革措施,在服务振兴发展和民生改善上,加快形成一批具有长春特色、体现长春亮点的改革经验。要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规律性。全市政法机关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推进改革,所有的司法体制改革都要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都要符合政策和法规的规定,任何改革措施都不能超越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方向,特别是在诉讼制度改革中,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在涉及员额制、工资制、职务序列、内设机构和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中,充分保护法官、检察官,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以及相关司法人员的利益。按改革规律办事,司法体制改革的每一项措施,不但要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还要经过深入的调研论证,有的还要进行试点,都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慎重作出决定。必要时可以聘请法律专家参与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同时,要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强化时限意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改革督查,“撸起袖子加油干”,切实抓好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

  市领导吕锋、张德友、盛美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