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温暖的阳光透进花季
在大家的普遍印象里,女儿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备受宠爱呵护。可是延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检察官孙京善在办理一起猥亵幼女案件时,竟接到来自孩子母亲为犯罪分子求情的电话。这是怎么回事呢?
惊闻女儿遭遇 母亲报案
2015年2月的一天,气愤的刘某来到公安机关报案,“和我同居的男人欺负我女儿,你们一定要为我女儿讨回公道啊!”
原来,那天小梅的外婆到女儿家探望外孙女,结果却看见外孙女小梅双眼红肿含泪跑出家门。放心不下的外婆赶紧打电话给刘某诉说了小梅的异样,在母亲的严厉催促下,原本没当回事只觉得这十来岁的小姑娘就是爱哭爱闹的刘某还是给小梅打了个电话。“权某不是人!”刘某没想到电话中竟然听到女儿哭诉她被权某给猥亵了。刘某和权某认识多年,俩人虽然没结婚但是同居也有五年了,权某多次猥亵女儿,她却丝毫不知情,惊怒交加的刘某立刻来到延吉市公安局进行报案。延吉市公安局接到刘某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后将权某抓获并立案。
查明案情真相 心疼孩子
此案由延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到延吉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得知,权某趁刘某不在时,多次以威胁、引诱等手段对小梅进行猥亵。在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小梅回忆,权某威胁自己若不服从于他,就会把偷录小梅母亲的不雅视频散布到学校,不仅让小梅无法做人,甚至恐吓说“你母亲知道后会自杀”。权某还引诱威胁小梅说,“你服从我,我就和你母亲好好过日子,要不然我就把你们娘俩赶出去”。因为难以启齿、因为害怕权某的威胁,小梅一直没敢向母亲倾诉自己的遭遇,直到又一次被权某猥亵,崩溃的小梅在电话中向母亲说出了真相。
一通意外来电 剧情反转
权某猥亵儿童一案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他必然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然而,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却接到了一通让他意想不到的求情电话。“孩子上学、日常生活经济来源都要靠权某,权某已与我道歉了,我真的相信他已经悔改了,而且权某还有严重的高血压,你们不能起诉他”,打来这一求情电话的人,有谁能想到竟是被害人小梅的母亲刘某。
原来,随着权某被抓,刘某愤怒的情绪也冷静了下来,“如果权某真的蹲了监狱,那我和女儿可是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我赚的钱又不多,养自己都费劲儿,还得供孩子念书呢。”刘某怀着这样的心态辗转反侧多天,最终甘愿给权某当“说客”,三番五次的找司法机关,要求和解此案,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刘某也没有放弃检察院给予权某不起诉的要求。当然,刘某180度的大转变,也不能完全排除权某在其背后花言巧语“忽悠”的因素。
坚守法治信仰 维护正义
延吉市检察院没有偏听刘某的意见,决定提起公诉,在审判庭上,权某的辩护人也极力要求审判机关给予被告人缓刑。公诉席上,孙京善检察官的公诉发言令人动容,他说,权某的猥亵行径给幼小的小梅带来的心灵创伤是无法用言语来度量的。倘若对权某判了重刑,能给予小梅一丝的安慰,今天的庭审将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又一利剑。对于被告人权某的判决一定要从保护好小梅作为第一要务,科学量刑。尤其是在因被告人身患疾病等因素可能判处管制、缓刑时,一定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发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在对被告人判刑的同时,建议同时宣告禁止令来约束被告人权某与被害人小梅接触,以保护小梅不再受到二次伤害。
最终,审判机关采纳了延吉市检察院的公诉意见,判处权某有期徒刑8个月。被害人小梅已被姥姥接过去生活,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小梅的学习与生活已回归正轨。
案子办完了,检察官对未成年人的关怀没有停止,除了请心理咨询师帮助小梅做心理辅导、帮助她回归正常生活外,还将对未成年人的关怀进行延伸。延吉市检察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坏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谁知道小梅心里的伤口究竟何时才能愈合……驱散阴霾,让温暖的阳光透进花季,给予孩子有温度的司法保护,这是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们身上沉甸甸的重担也是他们前行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