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洒遍白山松水
记者 王子阳
服刑人员小夏,一大早精心打扮一番,走进省女子监狱新岸之光电视台《心空对话》栏目,对着镜头,向同在监狱服刑的家人送出思念和嘱托。这是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的一个缩影。
2014年,全省监狱系统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开展了“学经典文化、促自身改造”活动,连续4年实现“四无”目标。
同时,省司法厅与省直10个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推进戒毒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百城会战”。目前,强制隔离戒毒、自愿戒毒康复和指导社区戒毒(康复)三位一体的大戒毒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司法厅开展了法律服务风险防范工程、护航工程、阳光工程、维稳工程和依法决策工程。共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投融资、招投标、企业改制与并购重组等提供法律服务500余次,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1.5万件(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深化“法律六进”,组织省、市、县三级普法讲师团,深入企业、机关等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建设了一批广场、公园、院落、长廊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营造了出门有法、抬头见法、说理用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文化氛围。正式启动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完善三级法律援助应急机制和五级服务网络,有1.6万人获得法律援助。
开通吉林司法行政政务微博,发布微博600余条。开辟手机报普法宣传新阵地,覆盖全省30万手机用户。举办第一届法治公益广告、漫画、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作品100多部。组织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全省已创建526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占总数的56.2%。
加强“一点一网零激化”建设。分类组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检调对接等纠纷量比较大、专业性比较强的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室)1863个。全省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8万件,防止“民转刑”案件690件,98%的村屯(居委会、社区)实现了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目标。
出台省公检法司《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等3个规范性文件,确保了社区矫正依法规范运行。及时依法查处社区矫正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管规定等行为,实现全省现有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0.06%,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深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与团省委联合开展为期3年的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活动,发放帮扶资金110万元,帮扶3400人。全省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实率、核实成功率全国领先,衔接率、安置率和帮教率均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