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共同追求和生活方式 "十大法治人物"致市民倡议书
让法治成为我们的共同追求和生活方式
——长春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致全市人民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法治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基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长春人,我们既是法治长春建设的直接受益者,更是法治长春建设的具体参与者。为深化共识、凝聚力量,努力营造全民崇尚法治、遵守法治、捍卫法治的良好城市环境,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们倡议:
第一、要认真学法,努力提升法治素养。学习法律知识,能帮助我们明辨是非、区分善恶,正确判断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明白什么事符合法律规定,什么事是违法的;清楚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我们要把学习法律知识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行动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人投身到学法中来,努力形成全民学法的社会氛围。
第二、要自觉尊法,执着坚守法治信仰。宪法和法律至上,具有崇高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知法犯法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我们要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植根内心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使依法办事成为一种风尚和习惯,让法治成为我们的共同追求和生活方式。
第三、要坚决守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作为行动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我们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真心拥护、真诚信仰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第四、要严格司法,积极投身法治实践。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市广大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国家公职人员,一定要秉持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弘扬法治文化,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公正文明实施宪法和法律,自觉远离司法腐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五、要善于用法,着力培育法治思维。法治既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普通群众立身处世的锐利武器,我们要把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重要手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调解利益纷争、处理利益诉求,从根本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经常审视自己言行举止的合法性,敢于伸张公平与正义,勇于承担责任与后果,积极弘扬法治正能量。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我们是法治长春建设的责任主体,我们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力量。让我们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努力为法治长春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让绚丽的法治文明之花在北国春城尽情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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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