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16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全面启动
28.12.2015 11:33
本文来源: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2016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已全面启动。
据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主要是针对两类人群:一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每人每月80元发放奖励扶助资金;二是针对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后,伤残、死亡家庭按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和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和170元发放特别扶助资金。
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可按确认程序进行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于2016年1月15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双方或单方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及生育证明、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村、乡、县级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于2016年12月底前发放奖励扶助资金。(江城日报记者/臧龙 通讯员/于作军 编辑/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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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2.2015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