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到我局视察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为实地视察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暨跟踪回访市政协专题议政会委员建议贯彻落实情况, 9月21日,市政协副主席崔国光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到我局进行视察。视察组首先实地考察了长春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详细了解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12348”热线的窗口建设和法律服务情况。实地考察结束后,考察组与市司法局机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王承伟副局长代表司法局就贯彻落实市政协专题议政会精神,从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力度、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等三个方面,就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向视察组作了详细汇报。委员们还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情况,与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最后,市政协委员会副主席崔国光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继续做好日常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并就今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一是工作要实。近年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投资和硬件设施上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司法局一定要利用好硬件设施,把工作做实,在“实”字上做文章,抓好内容建设,大力宣传普及,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做到内容和形式相统一。 二是做法要新。不管是当下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还是多年来的普法工作,都要常有新思路,常有新观点,常抓常新。如果总是重复过去方法和思路,效果就不会好。要懂得采取不同的办法,不同的手段,敢于不断创新,才能达到不同的效果。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必须要提高自身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从思想认识上给老百姓带好头。三是效果要好。取得公共法律服务效果最突出的标志就是让老百姓认可,看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看社会和没和谐、稳没稳定。要通过工作见没见效、信访减没减少、纠纷解决的力度怎么样,来检验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水平。司法局要勤思考善发现,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将这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