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规范司法行为抓得早抓得狠抓得实抓得深

15.12.2015  11:42

吉林省委领导称赞检察机关

规范司法行为抓得早抓得狠抓得实抓得深

董长征 王默

 

  本报讯(董长征/通讯员王默)在日前召开的吉林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场会上,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高度肯定该省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抓得早、抓得狠、抓得实、抓得深”,为全省政法机关进一步解决不规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带了好头,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早在2013年初,吉林省检察院就提出了“加强规范司法”要求,并把“规范”纳入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之中。2014年,该院开展了“人权司法建设年”活动,开始全面清理不规范司法行为。2014年底,在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后,吉林省检察机关立即响应,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做到了思想转变到位、问题查摆到位、重点环节到位、扫除盲区到位、落实整改到位,针对群众上访难告状难、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不规范不文明、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等7个方面的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了整改“大手术”并收到明显成效。

  吉林省检察院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在推进检察改革中促进规范、坚持在强化履行监督职能中检验规范、坚持在加强检务公开中推动司法规范,得到最高检和吉林省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曾两次在最高检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前不久,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荀凤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化辰分别到检察机关视察,充分肯定了专项整治工作。

  在当天的会议上,金振吉明确要求,全省政法机关都要学习借鉴检察院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