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局细化部署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贯彻实施工作

08.06.2017  23:11

  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国邮发﹝2017﹞41号)要求,为确保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涉邮目标任务有效落实,近日,吉林省局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细化部署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贯彻实施工作。 

  随《通知》印发的《吉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涉邮目标任务分工明细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六项重点专项规划中,27项涉邮目标任务进行了分工部署,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一是要切实维护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统筹兼顾好省、市(州)邮政业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把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涉邮目标任务放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二是要充分把握邮政业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的重大机遇,抓住省、市(州)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地方政府“十三五”规划纲要和相关专项规划的有利契机,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主动做好与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全力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切实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将规划实施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强化监督检查,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涉邮内容以及省、市(州)“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涉邮内容为重点,做好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确保相关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四是要根据目标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措施,有效推进贯彻落实工作,并及时上报规划实施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材料。 

  下一步,吉林省局将把握好邮政业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重点专项规划的重大机遇,认真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沟通协调,全力推进规划落地实施,为行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