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按国家要求部署开展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
20.05.2015 13: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件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按照国家总局通知要求,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于2015年1月1日前获得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和获得许可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按照网上填报信息系统(网址: https://123.127.80.3/dcb/login.jsp)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调查表,并同时将A4规格纸打印的调查表、汇总整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等证明材料一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所有报送的纸质材料应逐页加盖单位印章,调查对象为个人的,应逐页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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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5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