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旅游协会被指“蹲点”收“人头费”

24.11.2014  09:26

图为西双版纳旅游景点。

云南旅游乱象屡禁不止,这一次惊动了国家两大部门。

11月20日,央视曝光两辆旅游客车在云南西双版纳,被挂着“西双版纳旅游行业联合自律”吊牌的人员拦阻,带团人员被打伤一事。随后,国家旅游局与工商总局两部门均表态,要求彻查此事。

“刚刚就此事开会商讨了 (对策)。”昨日(11月23日)18时许,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局长袁松青回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天前,袁松青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明确表示,“它(旅游协会)没有执法权,绝对没有。它可以做监督,没有执法权。”

不过,记者通过当地多家旅行社了解到,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在当地势力较大。对于央视等媒体报道的州旅游协会存在高额回扣、排他经营等现象,一位不愿具名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告诉记者,除去每年收取旅行社1.8万元的会费,旅游协会在多个景点、演艺场所等地方还会收取5~10元/客的“人头费”。对此,记者致电协会秘书长阮富民,但对方称其正在开车未能回答。

国家旅游局:若不解决将发警示

近日,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还原了“打人事件”始末:10月20日中午,两辆载有90多名重庆游客的大巴车“带团”人员,分别在野象谷景区和勐养收费站与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人员发生冲突,造成双方4人受伤,受伤人员中无游客。拦车人员身上挂有 “西双版纳旅游行业联合自律”的吊牌,并指大巴是“黑车”。

据报道,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制定的 《西双版纳州信息管理系统诚信服务自律公约》显示,在协会范围内,协会对各景点、各行业、各会员,以自律的名义进行检查监督,这被业内人士称为“执法”。所谓执法,有时具体表现会是“殴打、恐吓、堵截、扎车胎”等手段。

11月20日,央视播出新闻节目《被垄断的旅游》,对上述 “打人事件”进行了曝光。西双版纳州旅游局长袁松青随后明确表示,旅游协会并未被授予执法权。“它(旅游协会)没有执法权,绝对没有。它可以做监督,没有执法权。围堵也是决不允许的。”袁松青表示,“行政执法者,如果国家工商总局确实立案调查,有(垄断行为),我们也绝不姑息让它这样垄断。”

此次打人事件引起两部门高度关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旅游局官网获悉,“11月22日,国家旅游局将11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被垄断的旅游》反映的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乱象问题列为重点督办事项,向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出了督办函,要求云南省旅发委尽快将事件调查处理意见上报。”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旅游局还提出,旅游市场秩序直接关系旅游品质,如果《被垄断的旅游》节目所暴露出的问题不能得到切实解决,将发布旅游服务警示,告诫旅行社谨慎组团前往西双版纳州。

此前一天,国家工商总局也作出严厉表态。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亦在工商总局门户网站公示称,“11月20日,央视等媒体对云南省西双版纳自治州旅游协会存在高额回扣、垄断经营的现象进行了报道。工商总局高度关注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云南省工商局调查处理。”

当地旅行社:每年向协会缴纳1.8万元会费

实际上,这并非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首次因涉嫌垄断被调查。早在2013年,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就被认定垄断当地旅游市场。这在当时亦被媒体称作“旅游行业反垄断第一案”。根据当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被处以40万元罚款。

11月21日,澎湃新闻报道称,袁松青批当地旅游黑幕,并称将加强旅游市场管理,遭旅游协会要求下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西双版纳州多家旅行社了解到,该旅游协会势力强大,多位从业者对其要求旅游局长下台一事并不感到意外,并称协会在当地“只手遮天”。不过,另外一名旅行社法人代表告诉记者,此前阮富民称协会是非营利性机构,这种说法引起旅行社不满。

“目前西双版纳有42家旅行社,其中34家是协会会员,签署了《自律公约》。每年向协会缴纳1.8万元的会费。”上述旅行社法人代表告诉记者,“除此之外,行业协会还会每日派人到多个景点、演艺场所门口蹲守,按照游客人数收取5~10元的‘人头费’。而另有8家没有签署《自律公约》的旅行社,就成为被协会排斥和打压的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就因上述 《自律公约》被罚,但并未起到作用,《自律公约》依然适用。

在中国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员杨彦锋看来,协会强势、涉嫌垄断的现象背后,依然是我国旅游业“零负团费”模式在作祟,即低团费招揽游客,再以强制购物等方式“弥补”。

“零负团费的既得利益者,通过组织化来固化所得利益,在西双版纳可能表现为协会强势,在全国其他地方则有其他形式。”杨彦锋指出,《旅游法》实施让这种模式有所收敛,如今又死灰复燃,旅游行业乱象 “一方面亟待更大力度整顿,一方面随着在线旅游渗透率不断提高,这种老旧模式也将难以为继。”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