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铁西分局加强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监管

07.11.2016  19:06

  为进一步落实对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监管,四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副局长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严格控制散装零售汽油。

  健全完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结合实际,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制发通知或通告,提出明确要求,健全完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严控严查散装销售、购买汽油的制度。各加油站确定第一责任人,加油站内部开展散装汽油销售、购买等相关程序的培训,做到强化安全经营管理,严控散装零售汽油。

  明确要求,严格购买手续。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对日常生产、生活中确需散装购买汽油的单位和个人明确相关手续,并要求加油站查验手续完备后方可加油。对单位需要的,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对个人需要的,购买人需提供由所在居(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

  强化管理,严控散装零售。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落实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检查监督,确保执行到位。对可以散装购买汽油的,加油站和加油员要监督加油全过程,注意发现、及时报告可疑情况,并如实登记散装购买汽油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购买数量、用途等。

  履职尽责,严查违规行为。属地派出所每月对加油站定期检查两次,在加油站公示派出所及民警电话、报警电话。对加油站或加油员违反有关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氛围。督促指导所有加油站在站区明显位置张贴关于限制零售散装汽油的公告,悬挂宣传标语,使群众了解并遵守有关制度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