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装车工人失手砸坏过往车辆 却只赔偿部分费用

28.11.2017  19:34
建筑垃圾扔过翻斗车。视频截图 - 新浪吉林
市民车辆被建筑垃圾砸坏雾灯及保险杠。市民供图 -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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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扔过翻斗车。视频截图 市民车辆被建筑垃圾砸坏雾灯及保险杠。市民供图

  26日上午,在朝阳区万宝街与虎林路交会处附近,一名工人在往路旁停靠的翻斗车上装建筑垃圾时,因用力过大建筑垃圾被扔过了翻斗车,将杨先生驾驶车辆的雾灯和保险杠砸坏。“原本这是个很简单的事情,但到4S店进行核损定价时,装车工人只赔付了部分损失,其他损失则以无钱为由拒绝赔偿。”27日上午,长春市民杨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负责雇用装车工人的旧改施工方也不肯承担损失,装车工人也联系不上了,他不知道该向谁索要剩余的赔偿。

   天降”建筑垃圾

   砸坏行驶车辆

  26日10时50分许,长春市民杨先生驾驶爱车沿万宝街往虎林路方向行驶。“在快到虎林路时,我看到路左侧停靠着一辆大型翻斗车,几名工人正站在马路方砖上往翻斗车上装建筑垃圾。”杨先生表示,他怕发生意外,还特意将车辆向右侧靠了靠,不想意外还是发生了。“当时,一名装车工人往翻斗车上装建筑垃圾时,因为力量过大,扔过了翻斗车,正好砸到了我车的前部。”杨先生回忆说,他下车后发现,车辆的左侧雾灯及前保险杠都被砸坏了,那几名装车工人也停止了装车,并且围了上来。

   不属交通事故属民事纠纷

   只能协商解决

  事情发生后,杨先生立即找到了翻斗车司机,但对方表示,他也是别人雇来拉建筑垃圾的,与装车的工人没有任何关系,具体的赔偿需要找装车工人。“当时,我看到这名装车工人在用电话与他的老板联系,便拨打了报警电话,但交警部门表示,因翻斗车并未行驶,这起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让我联系当地派出所。”杨先生称,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后也表示,这起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杨先生可与装车工人协商解决。

   工人只赔偿1000元

   剩余维修费用不再管

  此时,装车工人也与其老板联系完毕,并承诺会给杨先生的车辆进行维修,但其只能将钱款交给维修厂,不能给杨先生。在此过程中,杨先生只了解到这名装车工人家是通化的,具体姓名未知。“到达4S店后,经过维修人员的核损定价,我车的雾灯和保险杠的维修费用在1900元钱左右。”杨先生表示,装车工人在得知维修价格,并电话与其老板联系后表示,他只有1000元钱,其他的就管不了了,并离开了4S店。

  26日下午,因这名装车工人未能全部缴纳全部维修费用,杨先生找到了负责此区域旧改的工长,但这名工长却表示,这名装车工人是别人介绍来干活的,他也管不了。“现在这名装车工人联系不上,负责此区域旧改的施工方负责人也不接电话,我不知道剩余的损失应该找谁来赔偿。”杨先生表示,“我还会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为剩余的维修费用讨个说法。

   事件与施工方无关

   车主可与装车工人协商解决

  当日9时10分许,针对杨先生的遭遇,记者与负责此区域旧改的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张先生取得了联系。据张先生介绍,他确实听说过这件事,但据其了解,装车工人与车主已经协商解决了。“这名装车工人是临时雇用来的,刚来不长时间,我和这名装车工人也不熟悉。”张先生表示,杨先生的车是因为这名装车工人扔建筑垃圾力量过大砸坏的,与施工方没有关系,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杨先生可以与这名装车工人协商解决。

   形成雇用关系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张新峰律师表示,这名装车工人是由他人雇用进行装运建筑垃圾的,和雇主形成了雇用关系,而他装建筑垃圾的行为也属于职务行为。张律师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用劳动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财产损失的,应由雇主承担责任,除非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雇主不承担责任。“如果这名装车工人无力赔偿杨先生的损失,杨先生可以找其雇主进行索赔。

   (长春晚报记者 海涛 实习生 孙许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