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装卸工干活时摔骨折 治疗费用无人承担

23.10.2016  16:13

  10月8号晚上,市民曹先生在搬运建筑材料时,不慎从车上摔下,造成了右脚脚掌粉碎性骨折,这一下,可让全家人犯了愁,7、8万的治疗费用无人承担,脚掌肿的像个馒头,却只能硬挺。11号下午两点半,记者在一处工地现场见到了曹先生,他的右脚用白布包着,浮肿十分明显。

  53岁的曹先生是一名装卸工,他说,8号晚上,自己被一名货车车主雇去装卸建筑材料。可开工没多久就发生了意外。曹先生说,摔伤后,车主没有送自己去医院,只是打车将他送回了家。9号一早,曹先生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医院,经诊断右脚脚掌骨折。曹先生说,由于无力支付治疗费,他没有在医院接受治疗。后来,家人找到当时雇自己干活的货车车主。

  曹先生的女儿说,10号,货车车主和工地的一名工人,陪着他们再次来到医院,听说治疗费要花7、8万块钱,就不认可拿钱了。因无钱医治,曹先生一家只能跟着车主一起返回施工现场。对此事,车主表示,自己受雇于工地的一名承包商,如今出了事,他认为应该找这名承包商索赔。现场,车主拨通这名承包商了的电话。这名承包商表示,自己与曹先生并不是直接雇佣关系,对于曹先生受伤的事情,他认为自己不应该责任。但是考虑到曹先生家境困难,他愿意拿出一部分医药费。眼下,最难的是无钱医治,曹先生一家束手无策。那这赔偿应该找谁要?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孙柏松律师表示,曹先生可以向车主索赔。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医药费先行垫付有明确规定,他建议,如果车主不愿意先行垫付医药费,曹先生可以自行支付医药费,治疗结束后,再拿着有效票据向车主索要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至于承包商方面是需要承担赔偿,要看他与货车车主之间是否有相关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