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下裁定 延吉市两户房屋被强制征收

13.10.2015  10:07

徐东旭/图

10月12日上午,延吉市政府组织协调市征收局、城管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十余个部门,对2户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房屋进行依法强制征收。

据了解,2户被征收人房屋属于棚户区改造项目RP2地块。该地块东至仁坪街,南至长白山西路西段,西至枫梧街,北至天池路,共涉及被征收人42户、建筑面积5197平方米。

自该地块房屋征收工作开始以来,大部分被征收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征收部门完成了房屋征收,但是一部分被征收人提出过高要求拒不签订协议,其中王某和梁某2户房屋各影响一栋回迁楼建设,导致部分回迁户无法得到安置。

被依法强制征收房屋的被征收人王某提出无照砖木房屋一比一产权调换门市房100平方米并不交任何差价的要求;梁某提出面积141.08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调换一套100平方米门市房和一套85平方米的住宅,并且不交差价的要求,不符合该地段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相关法律政策法规,未达成补偿协议。2015年4月8日,延吉市人民法院作出延行非诉审字1号、2号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王某及梁某房屋。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依法对王某和梁某2户房屋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此次强制执行是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继棚户区改造G7标段强制执行后的第二次强制执行。今后,延吉市将进一步加大依法强制征收力度,陆续对各棚户区改造地块拒不配合征收的被征收人进行依法强制执行,保障大部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