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两次怀孕后均流产 被同居男友追讨3万彩礼

10.03.2017  14:10

  华商报讯(记者 王斌 通讯员 郭健)同居两年期间,石泉一女子两次怀孕后均小产,此事引起男友不满并要求退回之前给的3万元彩礼。但女子也觉得委屈,坚决不给一分钱,双方为此相持不下。日前,石泉县司法局成功调解该起婚约纠纷,女子返还1万元彩礼钱后,双方和平分手。

   未领证就“结婚

   妻子”接连小产两次

  今年2月,一名西安口音的男子和另外一个石泉女子走进县调解中心,称有纠纷需要调解。了解情况得知,石泉女孩李某与西安男子王某于2013年7月认识并相恋,很快就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2014年1月,李某带着父母一块到王某家里,王某给了女方3万元彩礼,之后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双方在西安举行婚礼,但是女方因年龄不到法定年龄所以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婚后两个人一起在外打工,日子过得还算可以,不久李某就怀孕了,全家都期待小生命的到来。2014年7月的一天李某突然肚子疼,生下来孩子还不到三斤,是个早产儿,养了不到两天就夭折了,也许是因为孩子的事情,俩人感情有点淡了,矛盾也越来越多了,经常吵架,有时候还动手。

  没过多久李某再次怀孕,全家都希望这个孩子可以平安出生健康成长,但是事与愿违,孩子依然小产。经历了失去两个孩子的打击,双方都变得暴躁,经常为一点小事情就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感情越来越淡,到2015年4月就没有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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