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财政补贴政策 长春特殊患病儿童将能享受财政补贴

08.01.2016  09:38

  新文化讯(记者  胡晶)  为解决贫困家庭孤独症、脑瘫和智障儿童康复训练难题,日前长春市财政局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出台财政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贴。为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儿童在定点机构参加康复训练提供补贴,0~8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1.2万元(含省补贴4000元);9~15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每年1.8万元,普通家庭每年1.2万元,所需资金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解决,市、区按1∶1比例承担。

  脑瘫儿童康复补贴。为长春市城区、开发区0~8岁贫困脑瘫儿童实施康复训练与矫治手术救助项目,为在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提供补贴每人1.2万元,市、区各承担6000元。

  智障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对符合条件进入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贫困智障残疾儿童提供补贴,每人每年1.2万元,市、区各承担6000元。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