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街头大屏幕公示“老赖” 第二天就“见效”

22.03.2016  22:12

上周《城市速递》报道了“老赖”们的名单在大屏幕上要24小时滚动播出。这第二天就有人脸挂不住了,主动到法院执行了判决。

失信被执行人,通俗来讲,就是咱们常说的欠账不还的“老赖”,在法律层面上还包括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有些被执行人,常年玩失踪,法院执行局无法进行下达执行通知;还有些人明明有偿还能力,但却隐匿财产,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没能力还钱,设法逃避执行判决。去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将会在购车票、机票、住店、信用卡消费、注册公司等各个方面无法正常操作。不仅如此,各地方法院也纷纷出大招,让这些老赖主动执行判决。二道区法院,从17号开始在繁华地区的LED大屏上24小时滚动播出,这些“老赖”名单。结果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找到法院执行了判决,是一起标的额只有5600元的交通事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