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行动 长春市共拆除私设地桩、地锁150多个

17.03.2016  15:59

 

上阶段,我们对私设地桩、地锁的商户下达了法律文书,要求其自行拆除,但有部分商家对此却不予理睬。”3月16日早,针对未自行拆除的地桩、地锁的情况,宽城区市容环卫局团山执法中队进行了集中拆除,共拆除形状各异、大小不同的地桩、地锁150多个。

 

近日,团山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在辖区巡查时发现,个别商户私设地桩、地锁,这些地桩、地锁不仅影响城区市容市貌,同时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

 

其中,大部分商户表示积极配合执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对自家商铺门前的地桩、地锁进行拆除,但也有一部分商户对执法人员下达的法律文书置之不理,依旧未对门前的地桩、地锁进行拆除。

 

16日6时许,团山执法中队在拆除工人的配合下,对小南街、朗秀路一带商户私设的地桩、地锁,到期未自行拆除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拆除。

 

此次,我们共计拆除形状各异、大小不同的地桩、地锁150多个。”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这些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让他们签订保证承诺书,保证并承诺不会再发生类似行为。

 

据了解,去年,长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整治在道路和其它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行为的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和其它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或者其它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过。

 

而对于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放和行人通行的,一经发现,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可依法实施拆除,并处以2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