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环保局开展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18.04.2017  15:59

  为进一步改善抚松大气环境质量,防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自2016年以来,抚松县环保局开展了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对化工、制药、涂装、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木业、生活服务、贮存和运输(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建筑装饰等8个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一是优化空间布局。建立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优化调整VOCS排放产业布局。在中心区、核心区域内不再新建和扩建VOCS排放量大的化工、涂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清理和整治。对建成区内现有重污染企业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实施搬迁改造,督促高污染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或淘汰高污染工序。

  二是加快重点行业的产业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VOCS重点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产业准入标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加快淘汰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装备,坚决关闭能耗超标、污染物排放超标、环境信访多、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线。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结合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对无环评批文、未经“三同时”验收等存在严重环保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依法从严查处予以关停。严格建设项目准入。新建、迁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要求。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总净化率不得低于90%,改、扩建项目的VOCS替代比不低于1:1.5。

  三是提升工艺装备。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鼓励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业园,强化对重点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含VOCS产品制造企业和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与评估验收。

  四是强化污染治理。全面落实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验收基本标准。所有重点行业涉及到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开展整治,有效削减VOCS排放量。

  五是强化环保监管。建立完善的VOCS排放监测监控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故的防范应对能力,重点区域建立大气中VOCS浓度实时监控体系,重点监控典型污染源以及敏感区域。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加强企业VOCS排放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建立完善的“一厂一档”与VOCS排放相关的原辅料、溶剂的使用,产品生产及输出、废气处理等信息跟踪记录。

  通过此次整治,全面解决全县主要行业VOCS污染控制技术与装备落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环境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滞后、部分区域VOCS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力争到2019年,全面完成全县8个重点行业的VOCS污染整治,使VOCS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