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概况

14.04.2015  19:49

 

四平市国家税务局是四平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负责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承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平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正式成立。内设行政科室1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事业单位3个: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另设:税务学会、机关工会;市局直属机构3个: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中央路税务分局。市局下辖8个县(市、区)局,其中市区4个局:铁东区局、经济开发区局、铁西区局、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局;外县(市) 4个局:双辽市局、梨树县局、伊通县局、辽河农垦管理区局(与梨树县局合署办公)。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国税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扬“励精图治、改革创新”的精神风貌,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的工作基调,推进依法治税,锐意改革创新,在适应税收新常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上创造新成绩、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