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一违章杂物仓房起火 疏散居民30余名

21.08.2015  10:16

消防战士在灭火 N15

8月19日晚,蛟河市文明小区一私搭乱建的连体杂物仓房发生火灾。接到报警的蛟河消防大队先后出动5台消防车和15名官兵参与火灾处置,疏散附近小 区居民30余名。此次火灾扑救持续4个多小时,射水70余吨。据初步了解,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900平,起火建筑大多数为临时搭建的木制仓房和铁皮房,目 前,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8月19日23时14分,蛟河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蛟河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蛟河市文明小区7号楼和11号楼中间一片仓房发生火灾,请求救援。接到报警后,蛟河消防中队迅速调集两台水罐消防车和10名官兵赶往现场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大队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23时22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只见现场火光冲天,连片的杂物仓房正在猛烈燃烧,现场风力较大,附近的居民一片混乱。副中队长陈钰命令消防车停靠在50米以外的小区入口待命,一名战斗班长随其进行火情侦查,其余官兵做好战斗准备。

消防官兵询问报警人和现场侦查发现,起火的是一处私搭乱建的简易木制仓房。起火点东侧不远处是一处车库,南北两侧的民房距起火部位约6米左右的距离,墙体在高温烘烤下冒着热气。

根据现场情况,陈钰副命令调集中队1台5吨水罐车、1台泡沫水罐联用消防车和一台抢险救援消防车增援灭火现场,并联系民警协调对两侧的单元楼进行断电作业。

战斗小组利用1号车单干线出一两支水枪,分别从起火点的南北两侧堵截火势蔓延,保护毗邻的单元楼,防止高温烘烤引燃居民楼,同时,利用开花水枪对东 侧一处车库进行降温保护,堵截火势进一步扩大蔓延。救人小组佩戴空气呼吸器在水枪掩护下疏散转移7号楼2单元、11号楼4单元等距离火场较近的两个单元的 居民,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6分钟后,增援力量到达现场。在了解现场情况后,现场指挥部决定,在起火建筑西侧胡同处停放一台消防车,利用分水器单干线出两支水枪,对现场火势形 成夹击之势,两台增援到场的水罐车占据天河花园、贵都花园等水鹤为现场不间断供水,同时,协调蛟河市应急办调集两台园林公司洒水车为灭火现场供水。

23时55分,现场火势被成功控制,现场指挥部决定,在控制火势蔓延的同时,集中优势兵力,对现场的明火进行压制并进一步消灭,减少高温烘烤对毗邻单元楼和车库的威胁。

20日凌晨2时许,现场明火基本扑灭,消防官兵在水枪掩护下,翻开坍塌物,进一步消灭残余的明火。

8月20日4时10分,现场处置完毕,消防官兵仔细检查现场确保不会发生复燃后,交接现场归队。

此次灭火战斗中,蛟河消防官兵本着“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原则,第一时间疏散附近居民,调集全部执勤力量投入灭火战斗,及时控制火势蔓延并消灭大火,保护了毗邻两栋居民楼的安全和东侧车库内数万元的车辆免受大火威胁,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

新文化报(李洋 通讯员 李亚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