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一农民明知是还林地 还反复强行种庄稼

08.07.2015  12:50

  松花江网讯 明知是还林地,却反复强行耕种,在去年侥幸逃过处理后,今年又故技重施……家住蛟河市白石山镇育青村的农民陈某,由于自己的“任性”,终于把自己“折腾”进了班房。

 

  7月3日,陈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7月2日,蛟河市青背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蛟河市漂河镇新春村群众电话报案:蛟河市白石山镇育青村农民陈某,又将位于漂河镇新春村农场屯东沟内已停耕还林的集体林地重新开垦耕种庄稼了。

 

  派出所民警对陈某并不陌生——陈某去年因为在已经停耕还林的地块种植庄稼,破坏了林地植被,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去年5月26日,青背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曾接到漂河镇新春村群众报案称:白石山镇育青村农民陈某,私自将位于新春村农场屯东沟内已经还林的地块耕种庄稼,耕种面积较大,请求查处。

 

  民警深入案发地开展案件初查。经查得知1984年以来,陈某以种地为目的,非法开垦林地并持续耕种。去年,蛟河市漂河镇人民政府、蛟河市青背林场将此地块纳入2014年春季停耕还林任务,已向陈某下达了停耕还林通知,并由漂河镇新春村栽植红松树苗进行还林。但陈某仍于去年5月23日、24日,在准备还林的地块内继续耕种黄豆。

 

  经现场勘验测量,陈某不仅在非法占用林地内种庄稼,还在开犁时把已栽植的部分红松树苗移植到地边,导致部分红松苗枯死,其非法占用面积12.89亩,剩余4.46亩待耕种时,陈某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陈某开垦林地原有植被全部被破坏。去年5月27日,陈某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去年9月30日,青背森林公安派出所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陈某移送当地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给予不起诉处理。

 

  可是时隔一年,陈某又在停耕还林的地块内种植了庄稼。接到报案后,青背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一面向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汇报陈某再次涉嫌非法占用林地的案情,一面组织警力到案发地开展案件调查工作。蛟河市森林公安大队指示办案民警,一定要有效遏制林地流失,巩固清收还林成果,对屡教不改、带头破坏清收还林工作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绝不手软。

 

  经民警调查,陈某复耕的林地为16.22亩,造成林地植被完全破坏。

 

  7月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在蛟河市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江城晚报记者/刘力影 通讯员/雷学锋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