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北虎、东北豹保护工作显成效,让虎豹“回家”有路
吉林省东北虎、豹保护区红外检测相机拍摄到的东北豹
吉林省是我国重点林区之一,全省有林地面积827. 8 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43.9%。东部长白山脉绵延千里,素有“长白林海”之称;西部松嫩平原地域辽阔,湖泡棋布,是我国重要湿地分布区。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孕育并保存了极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为全国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省份。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445种,约占我国陆生野生动物种类的17.5%,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76种,东北虎、豹、梅花鹿、白鹤、丹顶鹤、大鸨等一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在国际濒危物种的抢救与保护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东北虎、豹是极度濒危物种之一,目前全世界仅存450-500只,主要分布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和我国的吉林、黑龙江两省。经北京师范大学、世界自然基金会等组织多年监测与研究,我省的东北虎、豹主要分布在大龙岭、哈尔巴岭、张广才岭三个区域的四个国家级和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即吉林珲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汪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黄泥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威虎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最近在蛟河市、舒兰市、白石山也发现了东北虎的踪迹。
吉林省东北虎、豹保护区红外检测相机拍摄到的东北虎
吉林省东北虎、豹保护区红外检测相机拍摄到的东北虎 多年来,国家林业局对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十分关心,在东北虎、豹保护区设立野生动物伤害补偿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将东北虎、豹保护作为生态省建设重中之重,先后采取全面禁猎、建设专门类型的保护区等综合性措施,特别是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同志多次听取东北虎、豹保护情况,并做出重要批示,有力地促进了东北虎、豹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据调查与监测结果显示:近年来,吉林省野生东北虎、豹的野外生存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分布区面积逐步扩大,东北虎、豹种群数量恢复较快,并呈现向内陆扩散的趋势。全省野生东北虎、豹数量已由1998年的4-6只和3-5只分别增加到现在的27只和42只以上。呈现这样的发展态势,主要得益于省林业厅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实施全面禁猎,努力为东北虎、豹种群恢复发展创造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长期研究表明,对东北虎、豹野外生存威胁最大的是人为惊扰、伤害和食物链断裂。为此,早在1996年,省政府就提请省人大做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这在全国还是首例。决定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都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纳入了重要工作日程,加大工作力度,共收缴枪支2万余支,严厉打击乱捕滥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每年冬季各级林业部门都联合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重点整治当地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流通领域,从严管理流通环节,严禁贩卖野生动物,这项工作目前已形成常态化,收到了明显的成效。通过连续20年的禁猎,一方面基本杜绝了对虎、豹的人为干扰和伤害。全省乱捕滥猎现象明显减少,听不到猎捕野生动物枪声,没有发生伤害虎、豹事件,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基本恢复了虎、豹食物链条。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有了较大的恢复和增长,特别是有蹄类动物种群的增加,满足了东北虎、豹食物需求,为东北虎、豹种群恢复与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加强栖息地建设,积极拓展东北虎、豹生存空间。东北虎、豹对栖息地要求很高,有其独特的活动规律和范围。为了最大限度为虎豹创造生存空间,林业厅遵循虎、豹活动规律,重点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在重点区域建设专门类型虎、豹保护区。先后建立了吉林珲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汪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黄泥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雁鸣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威虎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等5处,保护面积达到28.8万公顷。二是修复生态廊道。以保护区为核心,向外拓展辐射,充分利用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对国有林业区林场进行整合撤并,重新规划布局,建设中心林场,将分散的林场从国有林区腹地迁往城镇。几年来,共撤并林场69个,释放虎、豹活动空间40余万公顷,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生态廊道的修复,较好地解决了栖息地破碎化问题,基本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栖息环境。目前,连片面积已超过70万公顷。三是开展生态移民。结合国有林场整合,将虎、豹保护重点区内的人口全部迁出,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实现人为虎、豹让生存空间。目前已累计迁出人口4.6万人。
三、开展清山巡护行动,为野生动物栖息、生存和繁衍创造安全环境。多年来,省林业厅一方面坚持不懈开展清山巡护专项行动。每年都拿出专项资金,针对盗猎野生动物出现的新特点,加强了林区巡护和清山清套的工作力度,将巡山清套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清理。初步统计,每年冬季,在广大林区巡山清套人员有几万人,这几万人有林业职工,也有动员发展的志愿者。另一方面,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实行严打整治,集中处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并在社会媒体公开曝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自禁猎以来,在虎、豹分布区共出动执法人员8.5万人(次),车辆 1.1万多台(次),收缴铗子、粘网、套子等猎具6.7万多套,收缴和销毁各种枪支1.3万支,查获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836起,处罚 1700 余人,侦破刑事案件1431起,治安、刑事拘留480多人,判刑96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物栖息、生存和繁衍创造了安全环境。
四、实施损害补偿制度,从根本上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的矛盾冲突。随着野生动物种群的快速恢复增长,野生动物伤害人畜、毁损农作物现象频繁发生,人与野生动物的矛盾日益尖锐。为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从2006年开始,省政府相继出台实施了《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和《〈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实施细则》,对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给予资金补偿。通过补偿制度的实施,有效化解了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矛盾,从内心缓解了人们对野生动物的怨恨情绪。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共审核补偿案件37049起,补偿金额11987.2万元。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虎、豹监测科研水平。吉林省在强力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东北虎、豹种群恢复的同时,还加强了与北京师范大学、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俄罗斯滨海边疆区等组织的合作。一是同北京师范大学、世界自然基金会等组织开展了红外相机监测,扑捉虎、豹活动规律信息等相关研究工作,这项成果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好评。二是同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就东北虎、远东豹等野生动物保护、共同打击非法狩猎行为、监测与研究、加强信息交流与技术合作等签署了合作协议。三是吉林省在长春承办了13个虎分布国参加的以“弘扬虎文化、推进虎保护”为主题的中国“虎保护与虎文化国际论坛”等活动,扩大了我国虎、豹保护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树立了我省乃至我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形象。通过这些合作与交流,掌握了虎豹种群活动规律,有针对性提出了保护措施,提升了吉林省虎、豹保护的管理水平。世界虎、豹著名专家史密斯来调研时,对吉林虎、豹保护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六、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开展社区共建。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自然保护区在认真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以及“虎文化节”等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了“吉林省生态道德特色学校”、“青少年生态道德教育体验基地”、“教学实习基地”、“科普宣传基地”创建活动,央视新闻、焦点访谈每年都专题宣传东北虎、豹保护。注重加强社区宣传教育,印制宣传日历、画册、折页,拓宽宣传途径,提高当地居民保护意识,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各种反盗猎巡护、野生东北虎、豹及有蹄类动物监测等保护工作,社区共建取得良好效果。如珲春官地沟村村民打猎被虎咬伤,经宣传教育成为反盗猎志愿者;黄泥河当地居民常用套子、夹子打猎,被保护区工作人员起获后,经宣传教育,成为清山清套的主力,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野生动物保护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一项重要公益事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东北虎、豹这样极度濒危物种更是倍受国内国际高度关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走访吉林代表团时询问“吉林境内野生东北虎现有多少只,吃什么”,并作出“要按照自然规律去保护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这既让我们备受鼓舞,也让我们深深感到在东北虎、豹保护上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对如何做好以东北虎、豹为重点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总的思路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东部山区绿色经济转型发展战略,重点拓展东北虎、豹栖息地,打通扩散的生态廊道,实现东北虎、豹种群快速增长。
按照这个思路,下步工作重点是全面启动《中国东北虎、豹恢复与保护重大生态工程》(以下简称“规划”),并将规划纳入我省“十三五”总体规划之中。为实施好《中国东北虎、豹恢复与保护重大生态工程》,吉林省将通过扩大东北虎、豹栖息地保护面积,全力推进新建保护区的建设步伐;加快东北虎、豹扩散生态廊道,在重点迁移扩散地进行退耕还林,在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行生态移民,降低农业活动影响;继续严厉打击危害虎、豹安全的各类犯罪活动;全面落实虎豹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东北虎、豹重返长白山区。(保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