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公司发薪水起争执 为弥补收入损失去抢劫
2014年11月24日一大早,家住双辽市郑家屯街“北兴小区”的女孩李某,在当日早7时19分打开房门准备出屋时,被一名埋伏在门口的男子突然扑回到室内,持刀威逼将李某的金项链、金戒指和部分现金抢走,涉案价值13000余元,歹徒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将李某的脚面扎伤。李某想起惊心动魄的一幕,仿佛曾在电视上看过,没成想却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警方介入调查 “口罩男”曾光临踩点
接到报案后,双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技人员会同郑家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侦查。初步查明,作案歹徒的年龄在20多岁,身高大约1.7米,体态较瘦,头戴针织帽和口罩,上身穿蓝绿色棉服,下身穿蓝色牛仔裤,手持一把单刃尖刀。
民警调取小区监控,未发现任何线索。据李某回忆,11月22日早,她开门出屋时在门口就遇到过戴口罩的男子,当时该男子与24日早事发时是同样的打扮。民警断定,歹徒一定事先有预谋,寻找作案时机。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到了歹徒作案时碰伤手指留下的血迹。由于案发在市区中心的居民区,又是一早上班的高峰期,歹徒选择在这一时间作案说明更是胆大妄为,如不及时破案消除隐患,歹徒极有可能继续顶风作案,给社会造成更大危害。
根据上述情况,双辽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姚广宇、副局长辛忠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案件侦破。刑警大队长张树明、派出所所长任斌亲自率领所队警力,在相关区域对案件开展调查摸底及信息研判。
歹徒为弥补收入损失萌生抢劫作案
11月27日,该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通过逐家旅店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在案发小区西门外往南几百米处有一“旅店”在案发前日的室内监控视频中,出现过一名与歹徒穿着相同的可疑男子。经调查,此人名叫王某,男,25岁,户籍地是吉林省洮南市。获取该线索后,刑警大队将案情向洮南市公安局进行了通报,请求协助查缉布控。12月8日,刑警大队长张树明带领中队长李连兴、侦察员江波等人驱车赶赴洮南市,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当日15时30分,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系哈尔滨某学院的大学毕业生,案发前,曾随他所应聘的一家公司在双辽市从事钢结构施工,每月有六、七千元的收入。由于与公司主管因薪水的事发生争执,出于扭曲的心理,为了弥补他认为减少的收入损失,于是萌生了抢劫作案的想法。经过预谋准备于11月24日实施了入室抢劫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高鸿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