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检查男子称吃蒜了不方便说话经检测原是酒驾

15.09.2015  08:47

  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伊通大队连续查处两起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其中一名酒驾司机为逃避处罚,面对民警检查,竟称自己吃蒜了不方便说话。

 

  4日20时许,伊通大队民警正在伊通收费站执勤,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C5××××的车内散发有浓烈酒味。驾驶员徐某谎称是车内其他人身上的酒味,自己只是代驾没有饮酒。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民警将徐某带至大队进行呼吸酒精浓度检测,测试结果显示他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为76毫克。

 

  证据面前,徐某承认之前和朋友喝了酒,觉得自己当时没喝多少,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来,没想到被高速交警查到。

 

  9日16时47分,驾驶员付某驾驶车号为吉AR××××的猎豹牌越野车来到抚长高速268公里伊通站口处,伊通大队民警在对该车拦截检查时,发现车辆存在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然而,民警在对付某进行处罚的过程中,付某只顾点头,并称自己吃蒜了不方便说话。

 

  细心的民警觉得付某举止可疑,随后在付某驾驶的机动车内闻到了微微的酒味。民警随即将付某带至大队进行呼吸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付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36毫克,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伊通大队分别给予违法行为人徐某、付某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记者/苏东旭 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