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治洪副厅长出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政府民生实事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现场会

20.04.2015  16:34

  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现场会在珲春召开

禹治洪副厅长(右八)等领导为获奖先进集体代表颁奖

 

 

        4月16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政府民生实事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现场会在珲春市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出席会议并作“围绕民生抓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讲话。 

  本次会议是为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民生实事,完成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法律援助工作目标,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的实施而召开的。会上,厅纪委副书记孙玉辉宣读了《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表彰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的决定》,与会领导为获得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的代表颁奖;省法律援助中心刘桂琴主任在会上通报了2014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并对2015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延边州司法局、珲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吉林龙达律师事务所、磐石市司法局、前郭县法律援助中心张晓玲和梅河口市牛心顶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志愿者曲振库代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禹治洪副厅长在讲话中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作为大事来抓;二是要与时俱进,审时度势,创新工作方法,抓好“法律援助服务民生阳光工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在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三是要加强组织,量化考评措施,注重工作实效。 

  会前,与会人员冒着细雨分别参观了珲春市矿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边防法律援助工作站、涉外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珲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学习交流珲春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经验和做法。参观人员切实感受到珲春市在贯彻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立足一个基础、实现五个延伸”过程中,切实维护矿工、军人军属和边贸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创新做法,纷纷表示将认真汲取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使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禹治洪副厅长对珲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龙总结的法律援助“三字经”、法律援助文化“出师表”、珲春法援“六个精神”等法律援助文化给予了肯定。 

  会议由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刘洪岩主持。珲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虎受邀参会并致辞。延边州司法局局长张文生,珲春市司法局局长安长明以及全省各市(州)司法局、长白山司法局及扩权强县试点司法局主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部分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