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宽进严管”强化信用约束

01.03.2017  02:35

——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开展信用监管工作的做法

来源:中国工商报  发布时间:2017-01-26

  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通过牵头信息归集和联合惩戒工作,严格实施信用监管,规范企业行为,收到明显成效。
      全市“一盘棋”,打造“信用一张网”
  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强化“宽进严管”的重要内容。为此,长春市工商局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指示精神。长春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对信息归集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由市工商局承担牵头责任,负责建立沟通顺畅、配合有力的部门协调机制,各许可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完成本部门的市场主体许可信息、处罚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录入工作。
  2016年年初,长春市工商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做好“先照后证”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政府领导强调各部门要克服一切困难,抽调人员,加班加点,切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及企业信息归集工作,如期实现工作目标,并明确把信息归集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在全市4个专项考核项目、共50分的分值中占有20分。长春市工商局通过培训、指导、督办,有力推动了各部门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和录入,以及市场主体名录库的建立等工作,并采取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检查、年底综合考核的方式,有力促进了信息归集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年末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两个部门按规定扣除了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
  为确保数据精准,长春市工商局抽调近百名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审核数据表格近4万张次,审核数据近300万条次,精准高效地完成了全市的信息归集工作任务。目前,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录入22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48136条,10个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1951条,以及市场主体名录库信息62.1万条。通过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精准绘制了企业全景式“画像”,促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便利化。全市通过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市级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并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为实施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奠定了坚实基础。
      规范“移出”,强化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为提高企业对自身信用的认识,长春市工商局对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采取了三项措施进行规范管理。
  程序规范。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长春市工商局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操作办法》,监督指导基层分局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流程,开展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作,杜绝随意操作及误操作现象。
  文书规范。该局制作《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等系列示范文本,统一标准,严格规范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文书,要求形成的文书材料规范齐全并长期存档,以备后查。
  考核规范。该局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纳入对基层各单位检查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各单位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程序和相关文书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追责。该局同时要求加强对具体操作人员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或营私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确保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为增强企业守信意识,长春市工商户还采取创新方式,对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承诺书,企业守法经营、按期年报、公示即时信息、如实填报各类公示信息。对失信企业以集中培训、个别约谈、建立微信群等方式,进行提醒和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启动机制,“失信”联合惩戒初显成效
  长春市工商局多次组织召开以“提升企业公示信誉,增强企业诚信经营”为主题的信用监管专题解读会,参加企业代表达2000余人。解读会上,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同志重点强调,未及时年报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对其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分行、吉林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对企业公示信息在实际应用方面进行介绍,特别是对于商事制度改革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在银行业务方面的应用进行重点说明,企业递交贷款材料或办理其他业务时,银行一旦发现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对贷款或其他业务进行限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代表发言,对企业失信后遇到的种种困难进行描述,他们说,虽然通过报纸等媒体看到过工商局对年报制度进行宣传,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但忙于经营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直到发现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银行贷款受限,才知道失信后果如此严重。
  目前,长春市共有25775户企业、364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5294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政府各部门、各银行系统充分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协同监管,通过对失信企业采取限制办理工商业务、申报荣誉信用征询,以及在银行信贷、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实施信用监管措施,有效督促企业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已有3729户市场主体主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