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十项硬措施推进淘汰黄标车
11月30日,我市召开淘汰黄标车工作调度会。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李祥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落实十条硬性措施,抓紧有限时间,强力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
李祥要求,要彻底封堵黄标车检验许可的政策空隙,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不予通过环保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不予发放营运许可证;已经通过检验车辆的有效期到2015年12月31日截止;对未通过环保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检验合格有效期满的车辆,一律依法注销营运许可。要强制注销逾期未检验或未通过检验车辆的车籍,对超过3个检验周期仍然没有申请环保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以及未通过检验的在册黄标车,依法在公安交管部门的车辆管理系统中强制注销车籍。要强制从事客货运输的黄标车退出运输市场。要坚决卡死在册黄标车再次通过环保检验的关口。要严格落实关于黄标车限行的规定,加大路面巡查和设卡检查力度,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要加大对淘汰黄标车的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加大对“一站式”办公和落实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黄标车车主自愿主动报废车辆。要尽快兑现补贴资金。要建立对黄标车车主和运输企业的包保服务机制。要实行每日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全市上下形成工作合力。
据了解,11月12日市政府召开协调会后,各地各部门按照会议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安、环保部门提请市政府法制办对外发布了《长春市关于调整黄标车限行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环保、商务、公安部门提请市政府法制办对外发布了《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工作实施公告》;公安、环保、商务部门联合设置黄标车淘汰补贴的“一站式”办事窗口;公安交管部门加强路检路查,把黄标车信息全部录入路面卡口系统和街面交警执法终端,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100余台,处罚未按期年检车辆695台。(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