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奋精神 狠抓落实 全面完成今年林业改革发展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国林业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总体安排,全力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林业改革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务院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我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分工方案,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正式启动。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验收办法》,制定了《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12个省份制定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启动了森林资源管理与利用分开试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道路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金融机构债务问题正在抓紧解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定了30个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近16万家,经营林地2.4亿亩。累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42项,占原有总数的43.8%。完成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消下放35项,其余22项调整为内部审批或列入其他行政权力。制定了《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总体方案》,开展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职业资质资格等清理规范工作。参与起草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开展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启动了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二)造林绿化扎实开展。全国共完成造林5437万亩,占全年计划的57%;完成森林抚育6301万亩,占全年计划的60%。成功举办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国际森林日植树等活动,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全国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88.3%,苗木合格率91.4%。三北工程新增两个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启动了退化林分提质性修复试点,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78%。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河北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已完成全年任务。下达退耕还林任务1000万亩,通过签订责任书、召开调度会、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等措施,大力推进任务落实。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任务已完成61%,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造林任务全部完成。制定了《国家储备林管理办法》,启动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试点,建设国家储备林近600万亩。推动了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确定了28家试点示范林场。碳汇造林快速发展,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试点顺利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日益活跃。
(三)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各地加快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有的省制定了林业生态红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起草了《全国天然林保护实施意见》,完善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指标体系,工程区17.3亿亩森林得到有效保护。开展了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出台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共清理排查案件4.8万多起,涉及违法违规占用林地128.5万亩。启动了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印发了严格禁止围垦占用湖泊湿地的通知,30处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成立了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和沿海湿地保护网络,开展了重要湿地健康功能价值评价和泥炭地调查。全国新增湿地保护面积450万亩,恢复湿地22.5万亩。制定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推进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和国家沙漠公园试点。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全面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有关部门专门制定了分工方案和贯彻措施。组织开展了“眼镜蛇三号行动”,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决定暂停一年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公开销毁了662公斤象牙及其制品,并宣布了加强象等野生动物保护的10项措施。加强了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护,开展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清理整顿和第二次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建立了全国林业自然保护区数据库,与有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开展了专项检查。
(五)森林防火等灾害防控成效明显。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领导亲自抓森林防火工作,在重要时段多次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布火险预测预报,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和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18个省份开展了森林航空消防,共租用飞机108架次,飞行近2300小时。1-6月,全国发生森林火灾2667起,受害森林面积16.3万亩,伤亡26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1%、39%和74%。完成了《2011-2013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履责整改工作,已有21个省份制定了落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加强了京津冀等区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1亿亩,同比下降4.3%。认真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妥善应对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大熊猫犬瘟热等16起野生动物疫情。全国共发生沙尘天气11次,次数和强度均低于近14年同期平均值。
(六)林业产业发展势头良好。1—6月,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2.39万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第三产业同比增长23.5%;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664亿美元,与去年同期持平。认真落实国办《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快速推进,启动了第二批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认定。制定了全国集体林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林药林菌发展实施方案,确定了128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开展了非木质林产品认证试点。全国林下经济总产值1943亿元,同比增长15%。完善了国家森林生态产品、林业生态原产地产品认定评定办法,开展了林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制定了《森林旅游标准化体系框架》,新增国家级森林公园28处。
(七)依法治林稳步推进。形成了森林法修改稿,野生动物保护法已上报全国人大环资委,种子法修改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已与有关部门达成初步共识,退耕还林条例、天然林保护条例、大熊猫保护条例制修订工作稳步推进。共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1945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4件,完成行政复议案10件,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9件。开展了林木采伐管理检查、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检查、防沙治沙执法年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国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0.6万起,森林、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1.2万起,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八)林业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中央主流媒体刊发林业稿件6300多条(次)。新华社推出了《为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生态文明建设纪实》。开展了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象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深度报道,对中央6号文件、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意见等文件进行了解读。发布了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和生态建设与自然保护情况。协助举办了“森林中国·2014中国生态英雄”大型公益活动。开展了奋斗在林改一线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遴选宣传活动,举办了三北工程建设成就展、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纪念活动。参与举办了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论生态文明》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党员教育培训优秀教材,中国林业出版社入选全国农家书屋建设优秀单位。
(九)林业国际合作逐步深化。利用各种多边、双边场合,积极应对国际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打击木材非法采伐、应对气候变化等热点敏感问题。参加了联合国森林论坛第11届大会、湿地公约第12届缔约方大会和大森林论坛,推动建立国际森林治理体系。认真谋划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就林业相关议题开展了对口磋商并取得积极成效。与英国、肯尼亚等国召开了多双边会议,与德国、南非、斐济、斯洛文尼亚、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或行动计划。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在便利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亚太森林组织成立了首届董事会及理事会,《运行章程》已经各方确认,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稳步推进。荒漠化防治、两个境外林业合作项目分别纳入“一带一路”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和重大项目库。亚欧林业示范项目进展顺利,林业援外工作全面展开。
(十)林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全面梳理了林业科技重大需求,并列入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专项动议。杨树、竹子、落叶松、牡丹通过科技部专家论证,为纳入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科技专项迈出重要一步。新批准成立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生物产业基地和3个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5个新建生态定位站纳入建设网络。发布了90项林业行业标准,成立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竹藤技术委员会。建立了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和项目库,加大了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力度。编印了《生态文明制度构建中的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我国森林认证体系获得40多个发达国家认可。印发了林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行动计划,油茶、核桃等遗传资源调查编目工作进展顺利。开展了第三批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加大了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编制了林业云、物联网等专项规划,加强了卫星遥感、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林业中的应用,“金林工程”、林业电子商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启动了第二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县和首批示范基地建设。中国林业网站群规模继续扩大,智慧化水平稳步提升,访问量近16亿人次。
(十一)政策资金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中央林业投入1071亿元,全国共完成林业投资1503亿元。落实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补助资金15.2亿元、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36.3亿元。提高了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费和社会保险补助标准,中央财政今年为此新增投入37亿元。下达林业贴息贷款计划290亿元,协调国家开发银行拟发放长期低息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和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安排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7.7万户和中央投资12亿元,累计安排166.5万户和240亿元。中国绿化基金会和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募集资金5262万元。修订了7个林业建设项目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开展了资金稽查审计,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二)机关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启动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了“两转变、两服务”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巩固。成立了国家林业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研究会平台作用日益显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已经确定。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干部培训班管理办法》,强化了干部管理监督、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了林业站重点工作质量效果跟踪调查,加强了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和人员培训,全国乡镇林业站保持在2.5万个、11万人左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意见 下半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6号文件和12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林业改革。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要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工作,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争取尽快全面启动改革。国有林区改革方案要全面贯彻中央6号文件精神和汪洋副总理关于“保生存、卸包袱、求发展”的要求。要采取先易后难、逐一解决的方式积极推动改革,着力推进国有林区政企、政事、事企和管办“四分开”,创新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开展监管机构垂直管理试点,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经营,抓好全面停伐后的产业转型,妥善安置林区富余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国有林场改革要按照功能定位,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强化森林资源监管,抓好定编定岗、经费保障、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等工作,完成改革试点验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争取国务院出台深化改革的文件,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规范林权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提升林业发展效益。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审批事项,对已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加强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参与做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工作,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二)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造林任务已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目前全国还有4000多万亩造林任务没有完成。造林任务比较重的省份,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抓好雨季造林、秋冬季造林和补植补造,推进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确保完成全年造林任务。国家林业局将加强调度督导,对造林进度慢、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省份进行通报。京津冀地区要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在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率先取得突破。退耕还林要加快进度,同时编制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争取扩大退耕还林规模。三北、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要抓好退化防护林改造,谋划启动中俄界河、南水北调中线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任务,抓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继续做好种苗供应工作,加强种苗市场监管,启动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建设,确保完成1000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抓紧修订《造林绿化规划纲要》,办好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发布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适应方案和政策与行动白皮书。
(三)着力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是我国林业最突出的问题。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关键在于加强森林经营。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要以林业局为单位抓紧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严格以此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完成《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编制工作,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加强森林经营重大问题研究,健全森林经营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全国森林经营样板示范基地建设,完成中期评估和成效监测。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森林抚育,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努力提高森林抚育质量。
(四)严格保护林地等林业资源。林地是林业发展的根基,当前林地保护压力日益加大。要完善并严格实施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推进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核实划清林地与耕地、草地等土地的界限。强化林地用途管制,严格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地的监管,建立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验收制度。通报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结果,抓好跟踪问责和问题整改。对150个县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25个森工局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强化重大案件查处督办和责任追究。同时,要加强对森林、湿地和沙区植被的保护和管理。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绩效考评和效益监测,推动出台《全国天然林保护实施意见》。强化森林资源监督机制和监督网络建设,继续做好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完成“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和报批工作,开展森林资源政府任期届中调查和“十二五”规划目标考核。推进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严格管理大树移植行为。抓好湿地保护恢复项目建设,严格保护湿地资源。
(五)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条件,遵循规律、完善思路、创新举措,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做好。各级林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沟通,更为主动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要在普遍保护的基础上,加大大熊猫、东北虎豹、亚洲象等重点物种保护力度,争取将更多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纳入保护范围。认真落实象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分工方案和具体措施,争取国务院出台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文件,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推动建立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间执法协调机制。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强化对9个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份涉林工作的指导,着手规划建立几个以野生动物类型为主的国家公园,批准建立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指定一批国际重要湿地,严肃查处违法开矿、修路、建电站等破坏自然保护区的行为,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六)扎实做好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控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防控能力,努力减少灾害损失。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值守工作,加强火源管控和检查督导,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航空护林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森林火灾综合防控力度。统筹安排森林防火力量,重兵出击,迅速扑救,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推进林火预警监测、防火通信与信息指挥等项目建设,提升森林防火综合调度能力。修订《森林航空消防管理办法》,加快组建武警森林部队直升机支队飞行二大队,协调做好武警消防应急队组建和装备配备工作。报请国务院同意我局与各省级政府签订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地方政府防治责任。修订《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加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鼠兔害防治督导力度,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普查。继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制定突发疫情应急预案。
(七)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我国已成为林业产业大国,但产业素质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必须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龙头化、集群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林业产业强国。要积极发展木本粮油、经济林、森林旅游、竹藤花卉、生物质能源、生物材料等产业,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抢占新兴产业战略制高点。编制《全国林业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油茶、核桃等专项规划,出台《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全国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办法》,推进产业示范园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核桃示范基地、森林生态产品体系建设。建设全国重点林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林产品质量监管。抓好标准化示范企业和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成立林业龙头企业联盟。开展林业企业信用评级,办好第八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第二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等林业展会。
(八)高度重视林业宣传工作。要善用各种媒体,更新宣传观念,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又敢于主动揭露矛盾和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林业。认真开展百家媒体百名记者进林场、青春舞动绿丝路等宣传活动。继续办好《绿色时空》、《绿野寻踪》栏目,联合凤凰卫视推出电视专题片《绿色梦》第四季,拍摄制作一批林业和生态文明题材的影视作品。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体验成果展示等活动。推动出版党和国家领导人论生态文明建设和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两本文献,出版《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纪实》、《中国湿地资源系列图书》。制定《中国生态文化发展纲要(2016—2020年)》,推进森林文化价值评估研究。组织生态文化村、生态文化示范基地评选和造林绿化评比表彰,办好第四届中国湿地文化节、2015年中国森林旅游节和第七届中国生态文化高峰论坛,认真筹备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
(九)深入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林业国际合作是国家外交的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林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主动参与国际林业治理,妥善应对各种涉林敏感问题,学习借鉴国际林业先进理念和经验技术。做好世界林业大会、世界林火大会、世界竹子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参会准备工作。科学谋划“一带一路”林业国际合作,推动亚太经合组织林业合作和中国—中东欧林业合作机制建设,办好世界生态系统大会、南非“中国年”活动和第五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继续推动亚太森林组织国际化,加快推进中美共建中国园、国际竹藤组织青岛科技基地项目建设。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推动国家林业局加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抓好欧投行、世行、亚行、GEF等林业项目建设,争取启动一批新的贷款项目。继续做好荒漠化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援外项目建设和培训工作,加快林业“走出去”步伐。
(十)大力加强林业法治建设。着力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动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修订工作,做好湿地、天然林、大熊猫等保护条例的起草和报审工作。印发实施《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专项清理工作,坚决杜绝通过文件设定行政审批、限定资质资格、增设中介服务壁垒等做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适应行政诉讼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的需要,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林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十一)不断提升科技和信息化水平。科技和信息化是林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也是衡量林业生产力水平的重要指标。要推进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专项研究和科技攻关,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抓好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升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继续开展林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行动,制定加强林业标准化和科普工作的意见。推进森林认证制度试点,强化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林业深度融合,把信息化贯穿林业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全面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推进“金林工程”建设,加快发展林业电子商务,推动重点林产品信息综合服务、质量追溯平台和林业财政专项资金、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批等信息系统建设。抓好中国林业网普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和运维保障,推进林业电子政务内网和异地容灾备份建设。
(十二)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林业发展既要积极争取政府增加投入,建立长期稳定的政策和资金投入机制,又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投入不足问题。要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完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政策,提高森林管护费和社会保险补助费标准,争取落实富余人员安置、职工提前退休、金融债务化解等政策。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出台规范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荒漠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防沙治沙奖励补助政策。统筹安排各类营造林资金,探索差异化营造林投入政策,北方地区要加大人工造林投资力度,逐步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加快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南方地区要将投入重点转移到提质增效上来,增加森林可持续经营投入,加大对混交林培育、储备林建设和退化防护林改造的资金扶持力度。适时改进国家造林生产计划编制方式,探索编制三年滚动营造林生产计划。加快推进林业装备现代化,加大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层站所、科研监测、信息化等投入力度,争取开辟国有林区防火道路投资渠道。会同财政部出台林业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木本油料等重点领域建设合作协议。强化林业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资金稽查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十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林业发展的根本保障。要重点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党规党纪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纪意识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强化正确用人导向。推进人才库建设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出台加快发展林业职业教育的意见,做好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探索建立定向招生、合作办校等机制,加大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制定进一步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稳定基层林业机构队伍,提高公共管理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科学谋划“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问题 “十三五”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也是林业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当前,全国正在认真谋划“十三五”发展蓝图。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认真研究“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问题。力争通过今后五年的努力,如期实现2020年各项林业改革发展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国林业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达70多次,提出了许多重大战略思想,这是做好各项林业工作的根本指针,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认真落实。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这些重要论述,既有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又有对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之间关系的科学认识,还有对增添民生福祉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深谋远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的引领者和推动者。二要切实增强推动林业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森林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缺林少绿依然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我们必须强化绿色意识,加强生态恢复、生态保护,这是个历史性时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这些重要论述,既有对林业地位作用的准确定位,又有对全国生态状况的科学判断,还有对林业改革发展的明确要求。我们要牢记职责使命,勇挑历史重担,把差距当潜力,把压力变动力,全面提升我国林业发展水平。三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林业工作全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要用这些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各项指示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指导和推动我国林业改革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准确把握林业形势与任务。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生态问题日益关注,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需求更加迫切,林业改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认真研判和准确把握这些新变化新趋势,对于科学谋划“十三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业工作至关重要。一要认真分析林业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随着生态问题的日益国际化和政治化,重视森林、保护生态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有的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筹码。推进全球生态治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树立国家良好形象,迫切需要发挥林业的特殊作用。林产品国际市场需求旺盛但竞争激烈,需要我国林业进一步提升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二要认真分析林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形势。我国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加强“五大建设”,努力实现“五化”协同发展。要认真分析工业化、城镇化对森林、湿地保护带来的压力,农业人口减少对林业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带来的变化。同时,还要认真分析国家财力变化、中央地方事权划分对林业投入的影响,以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林业融资带来的机遇。三要认真分析林业发展呈现的内部特征。我国林业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要及时了解林业发展动态,准确把握林业发展规律,增强工作指导的科学性和政策扶持的针对性。如: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每年造林应保持什么样的规模,国内木材需求将会发生什么变化,林产品对外贸易将会呈现哪些趋势,林业如何走上创新发展之路,等等。总之,只有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林业自身发展趋势,科学谋划,趋利避害,才能适应新常态、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
(三)认真研究林业重大问题。当前,我国林业已经进入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问题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谋划“十三五”林业工作,关键在于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着力解决问题。一要深入研究林业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要尽快把林业如何服务这些国家大局研究透,找准林业在全局中的位置,明确政策的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进一步拓展林业发展空间,更好地体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二要深入研究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问题。增加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是充分发挥林业多种功能的根本保证。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国森林资源持续快速增长,但是质量效益问题突出,必须把提质增效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既要研究如何保持造林速度,增加森林面积,又要研究如何加大保护力度,巩固造林成果,还要研究如何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探索一条造林、保护、提质并重的发展之路。三要深入研究增强林业发展动力和活力问题。坚持向改革要动力、以创新添活力。要研究如何增加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改革动力,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使森林资源持续增加、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高、生态功能持续增强,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主力军。集体林业要研究如何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形成产权主体明晰、经营形式多样、发展利益共享的集约经营之路。要研究如何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投资创新,进一步释放林业发展的活力。四要深入研究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问题。林区和林农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要研究如何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加强引导和监管,提升质量和效益,促进职工群众就业增收;如何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确保林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科学编制林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规划,既是未来五年林业的发展蓝图,又是各项林业工作的行动指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有着特殊意义。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集中精干力量,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一要坚持服务国家大局,顺应人民群众期待。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要充分体现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民群众意愿,充分体现林业职能作用和发展规律,做到远近结合、宏观与微观结合。二要紧密结合林业实际,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根据林业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2020年林业发展目标,找准优势和潜力,合理规划布局,注重补齐“短板”,统筹解决林业的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林业全面协调发展。三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规划衔接。主动协调国家有关部门,争取将林业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体现到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要紧紧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谋划一批关系林业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确保将林业的发展机遇变成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四要坚持开放民主编制规划,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要大胆创新、细心求证,在规划理念、文本框架、主要内容和实施机制等方面大胆创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使规划真正做到耳目一新、实用管用,科学引领林业未来发展。
(五)全力抓好工作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谋划“十三五”林业工作,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必须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狠抓工作部署落实。一要振奋精神、勇于担当。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力弘扬担当精神,人人做到振奋精神、爱岗敬业、勤勉干事。尤其是在各种困难和复杂问题面前,要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积极化解矛盾和问题,决不能退避三舍、推诿扯皮、无所作为。二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对定下来的事情,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盼,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褒奖和重用狠抓落实、善抓落实的干部,教育和调整只尚空谈、不干实事的干部,问责和惩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三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抓工作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尤其是对中央关于林业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和国家林业局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四要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当前正是“十三五”规划思路的形成期,对于确定未来五年林业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十分关键。各地各单位要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林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同志们,做好下半年工作,谋划“十三五”蓝图,责任重大,任务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