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5改2”实施 长春首单落地 尝鲜市民省7000元税款

07.04.2015  11:06

  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政策实施后,长春市民朱女士成为了我市首位尝鲜该政策的市民,更为此省去了6998.32元的税款。

  4月1日15时,看到新闻的朱女士,来到长春市地税局直属局景阳大路办税服务厅办理二手房交易税款缴纳业务,成为了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产权过5变产权过2”新政执行后,该局办理的长春市内首笔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的业务。

  6日,长春市地税局直属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朱女士的这套普通住房上一手购买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房屋面积是40.84平方米,评估价是124970元。按照以前营业税征收的时间条件,也就是产权未超过5年应按计税价格5.6%的税率计征营业税及附加,转让方应支付6998.32元的税款。但是新政策实施后,这部分税款就减免了。

  而随着政策的实施,记者了解到,近几天长春市地税局的咨询台接到的咨询电话,几乎都是冲着营业税政策调整来的。有市民接受采访更坦言,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