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 促规范 强力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

10.03.2016  19:33

 

为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巩固GSP认证成果,省局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省局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并委托省食品药品认证中心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各地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的具体实施。

一是随机抽检,避免干扰。由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会同纪检监察室针对药品批发企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企业中确定被检查企业名单,年度跟踪检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企业总数的25%。药品零售企业,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检查名单和检查数量,其中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检查比例应达到100%。

二是飞行检查,力求实效。此次跟踪检查采取飞行检查方式,旨在检查企业日常经营真实状况,严格按照GSP认证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现场检查;零售企业检查方式各地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是公开曝光,规范企业。对于不符合GSP要求的企业,省局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其中严重违反GSP规定的,省局将依法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并予以公布,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将移交稽查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对跟踪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不符合GSP相关规定的,各地区应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至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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