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中秋国庆佳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临近,是广大市民购物和餐饮消费的旺季,是婚庆宴席和亲友聚餐会客的高峰时节,也是月饼等中秋传统食品消费的集中时段。为确保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度过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白城市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膳食、注意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采购食品应注意事项
(一).采购食品应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二).在选购定型包装的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
(三).消费者购买月饼时需注意检查包装的完整性,选择简洁、安全、环保材料的月饼包装,标准的月饼包装应包含以下五点内容:
1、生产企业全称及详细地址是否标注清楚;
2、产品执行标准是否明确标识;
3、配料表、净含量等指标是否明示;
4、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或保存期是否标明;
5、包装盒是否完好无损,看单块月饼包装是否完好。
月饼的标签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消费者购买月饼时需观察包装盒的明显位置是否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不能只标商标名称、商品名称;是否按用量大小的顺序标明使用的所有原辅料,是否标明色素、香精、防腐剂等。此外,消费者还要特别关注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执行标准号、许可证号,避免购买到“三无”产品。
二、出游就餐注意事项
(一)、出游就餐要查看商家是否悬挂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尽量选择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综合等级评定为“A”和动态等级评定为“大笑”或“B、C”级标识的餐厅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
(二).要注意在外就餐的疾病防控。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用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三、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一).加工和盛放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生、熟食品放置亦应严格分开;使用冰箱冷藏食品时,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熟上在生在下,且存放在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70℃以上;注意不要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和避免食物的体积过大,避免产生未烧熟煮透的情况。
(二).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菜要妥善保存,在感观辨别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食用前须彻底加热,维持70℃以上3分钟。隔夜食品不要多次加热食用。
(三).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监督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特别是外出就餐时,应保存好发票等有关消费凭证,尽量保留可疑中毒食品,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及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