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

22.02.2017  21:37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松原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决定自2017年2月至5月开展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列入2017年度药品监管整治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开展对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分宣传准备、监督检查、督查总结三个阶段,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全面落实整治目标任务,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二是广泛动员,营造氛围。通过召开会议、QQ平台等方式,将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转发传达到各级医疗机构,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医疗机构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药品监管要求,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意识,保障药品使用质量安全。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做到“三个严查”:以公立医疗机构、私立医院及社区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为重点范围。同时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分类建立健全监管档案,摸清医疗机构底数。以医疗机构的药品库房、各类药房、检验室、疫苗管理科室等涉药部位和环节为重点,重点检查需要冷藏药品、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养护运输是否符合要求。以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体外诊断试剂、生物制品、进口药品为重点,重点检查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以及进货验收制度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将本次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