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部署会

11.03.2016  17:0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3月9日上午,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局应急管理处”)在市局机关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部署会。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与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会议宣读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对文件进行系统学习。

针对吉林市在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中还存在着报送范围不准确,报告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该局应急管理处就通知精神进行了解读,重点对信息报送的主体、报告时限以及报送流程、重大信息报告(初报、续报、终报)样式(模板)进行讲解(演示)。市局分管领导对重大信息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报送部门、分管领导、具体报送人员,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机制,使系统信息报告工作高效运转;二是要全面掌握调整细化重大信息报送范围。深化理解调整细化重大信息的范畴和内涵,做到信息报送内容的准确性;三是要严格信息报告首报时限,强化过程续报和终结报告。按照特别重大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报送省局规定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首报意识,强化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及时性。坚决杜绝因报告延迟导致问责追责。与此同时,要强化过程续报,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处置进展续报工作,处置结束后要按规定时限报送终结报告;四是要认真做好定期统计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事故)信息报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统计报表时间节点认真细致做好统计报告工作。做到统计报表内容要全面,上报时间不延误,统计数据无差错。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系统重大信息报送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食品安全办、各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分管领导及信息报送人员、市局分管领导以及应急管理处全体人员30人参加了工作部署会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