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新精神 把握新要求 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 全省市(州)食品药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召开
3月30日,全省市(州)食品药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在长春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座谈会精神,调度各地近一时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食品药品安全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崔洪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决策部署的决心和信心,不折不扣地把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2016年是“全省系统工作落实年”,各级局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确保把省政府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要把好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创建审核关口。省局重点对已经评选出的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园区进行复查把关,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对工作停滞不前甚至是倒退的,予以摘牌,三年之内取消其再次申报的资格。省局拨付的创建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弥补日常办公经费不足。
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各地要按照省局既定工作部署,免费为12000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追溯软件和终端设备,为600台送货车安装移动追溯终端并统一标识。要重点抓好系统的应用工作,指导经营者熟练掌握系统功能,真正实现远程巡查、零距离监管。省局将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平台的建设力度,提升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医疗器械等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向省局申请设立试点,每个市(州)至少要建立1至2个试点。
要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推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好“党政同责”新要求,推进建立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管共治工作格局。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成立由主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乡镇长任主任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建立健全村屯信息员队伍,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好督查考评职能,突出强化对省政府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
要加快提升稽查执法工作能力。全省系统各级局尚未成立稽查执法办案机构的要抓紧建立;有机构但能力不强的,尽快充实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升稽查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国家总局正在围绕专职检查员队伍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全省各级监管部门也要积极探索,加强学习,预做准备,确保按照国家总局部署,尽快建成认证审评审批、食品许可审核、检验检测专业队伍,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要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局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案双查”等规定,梳理找准廉政风险关键点,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省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思想上从严、行动上从严、纪律上从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和监管执法队伍“两个安全”。
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案件的重要批示指示,通报了全省涉事疫苗企业及人员核查情况,对下一步处置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尽快彻查案件事实,依法依规严惩重处违法企业和相关人员。
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市(州、长白山)、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食品药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局)药品稽查局(队)长和药品流通监管科(处)长,省局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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