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临床试验造假,“自查”拉倒?
背景: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数据,截至2016年1月21日,因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不予批准的、药企自查申请撤回的药品注册申请高达1184个,占要求自查核查总数的73%。若扣除165个免临床,这个占比达到81%。
京华时报发表郑山海的观点:对一些厂家而言,新药临床试验能否顺利通过,很有些“不成功便成仁”的意味,保证药品试验成功,是厂家造假的强大动力。承担相关试验的医院也很看重这部分利益。药品试验资格本身,也是医院学术地位的一种体现,其中暗含许多软利益。如果一个医院做出的试验数据总是与厂家希望的结果相差甚远,这家医院参与临床试验的机会就会锐减。试验人员与厂家利益高度一致的状况,很容易让彼此成为利益共同体,为了利益相互帮衬。其次,日益浮躁的学术氛围也滋养了“造假”的环境,根据试验结论罗列试验数据,成为“科研”的一部分。最后,缺乏有力的监管机制。相关部门很少对试验过程进行现场监管,即便事后发现数据存在问题,也鲜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如此,一些人造起假来自然不会有顾虑。国家食药监总局对不真实数据说不,对药品试验的疯狂作假是一次震慑,如果能适时加大对相关作假机构的惩戒,并完善对药品试验过程的监管,让虚假数据无处藏身,虚假的药品试验才可能真正收敛起来。
小蒋随想:“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是同仁堂的古训。药品生产者本该恪守类似底线,对患者的健康负责,维护自身的信誉。问题是,如今一些人、一些企业更多是想着“捞一把就走”、“坑一个算一个”,压根儿不考虑长远发展,在利益诱惑面前,良知与耻感被抛到九霄云外。在某种程度上,药品临床试验造假,与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存在某种微妙关联——“吃不死人就行”是否已成为一种灰色规则?当自律性的原则渐渐失守,当“以骗不到钱为耻”诡异却现实地出现,唯有靠制度与法律来维护人们的底线性权益。必须指出,对于造假,惩处有时还是不够给力。“自查核查”会让药品试验造假者觉得“闯关”不成也没有坏处,何乐而不为?说到底,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就是在赤裸裸地欺骗。人命关天,在药品疗效与副作用上造假,怎能简单驳回“自查”就拉倒?食品也好,药品也罢,理当适用对问题“零容忍”的标准。对违规与违法者,当依法严惩不贷。这对有关立法、食药监部门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星国行Note7首炸别成罗生门
背景:国行三星Note7手机“首炸”引发关注。先是消费者说手机在使用时爆炸了,而为国行版提供电池的公司以及三星官方均否认手机损害与电池有关。爆料人则表示,若造谣可对其提出诉讼。三星电子宣布,正在讨论是否对两名中国消费者提起诉讼。
新京报发表魏英杰的观点:三星在其他国家召回Note7,并不包括中国市场。三星给出的理由是,Note7在中国市场采用的是不同的电池供应商。国行版Note7到底有没有质量隐患,三星说了不算。三星应主动提请国家质检总局对Note7进行全面检测。不光是对这部发生爆炸的手机进行检测,还应对目前市场上的国行版Note7进行抽样检测,给出一份完整的权威报告。权威检测报告出具后,国家质检总局等监管部门可据此对三星产品进一步采取措施,看是否对Note7进行“解禁”,或要求其全面召回。如果检测结果显示,这部Note7爆炸确系消费者与爆料人合谋制造事端,这就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欺诈罪了,公安机关有必要介入该事件,对这种损害企业利益和形象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办。像现在这样,三星只是刻板地发布官方声明,而不采取更为有效的公众沟通方式,显然是不行的。
小蒋随想:最新消息是,三星电子发表声明称,“我们通过三星电子研究所、品质检测部门对该产品进行了详细分析,推断该产品损坏是因外部加热导致。”这种“推断”仅仅是三星的“自我推断”,公众相信吗?在产品被疑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问题上,没法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生产商难以“自证清白”,必须通过第三方权威鉴定,给出有无问题的结论,并据此对有关产品进行“善后”。当然,不能排除有人“黑”三星的可能。但这只是一种可能,在未被查实之前,三星不能印证自己“无辜”——毕竟,三星Note7手机在世界范围内已发生“几十炸”,三星说中国版Note7“没问题”,搁谁心里都犯嘀咕。既然国家质检总局此前约谈三星(中国)公司,促其在中国召回了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制造的部分三星 Note 7手机;那么,面对国行三星Note7手机“首炸”,有关部门也不能作壁上观,应当主动介入调查,查清后续出售的同型号手机到底有没有安全隐患。这事不能各说各的,稀里糊涂。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