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后百余头猪死亡 农安养猪户索赔遇难题

26.01.2017  10:07

  苏军是农安县合隆镇的养猪户,他家里养了三百多头肥猪。可一夜之间,将近一半的猪都死亡了,这是咋回事呢?

  苏军养猪十多年了。到去年,养猪厂规模已经不小,有三百多头生猪。16年12月的一天,苏军发现,栏里有近200头猪情况不对。“就是蹄子有点出血,嘴长疱。”苏军说,以前也碰到过这样的情况,每次都是病情较重的注射消炎药,病情较轻的不用药也能康复。而这次,病猪多是4到5个月龄,正是长发育最快的时侯。

  为了快点把得病治好,苏军准备给出现症状的猪全用上药,在镇里的天钰药店,经销售人员推荐,他花了700多元,购买了29盒药。购药当天,200头有症状的猪全注射了药物。但是用药的第二天,就有大约150头猪死亡。苏军说,当时用药的猪全死了,没打针的反而没死。

  加上以往的经验,注射了药物哪怕情况很重的猪也会出现好转,根本不会很快死亡。苏军于是怀疑自己买来的药有问题。他于是把药送到农安县兽药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出具的证明,证实了苏军的猜测。“经外观检查,该产品外包装没有批准文号,没有GMP标识,可认定为假兽药”农安县兽药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

  拿到证明,苏军第一时间就找到了药店老板。老板答应赔偿苏军四五万元,可是后来,老板又不承认了,还说店里卖的不是假药。

  2016年12月28号,苏军再次来到合隆镇天钰药店,店主林女士不在。看店的是林女士的丈夫。这位先生表示,自己只是偶尔看店,药店是否要赔偿,兽药厂家的情况和联系方式他都不清楚。为了解情况,记者又多次拨打店主林女士的电话,直到1月3号,林女士才接听电话。但听记者说是为了苏军家买药的事儿,电话立即被挂断。此后记者又多次拨打,电话均无人接听。

  苏军觉得生猪死亡,主要原因是使用了假药,药店应该对自己作出赔偿。此前协商的四五万元,虽然低于自己的损失但自己能够接受。那么,在店主不配合的情况下,这赔偿应该怎么要,苏军的主张又是否合理呢?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苏军可以向消协投诉,他们将对苏军遇到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调解。这一过程中,苏军要保留好证据:如消费凭证、买到假药的证明,猪的死亡与否与假药有关等。如果调解不成,消协部门的调查结果,也可以作为日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一个依据。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张影律师表示,苏军与药店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药店卖假兽药是一种侵权行为,苏军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药店赔偿损失。但苏军应该举出相关证据,证明是使用假药,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猪的死亡。

  除去苏军索要赔偿,那么作为一个有营业执照的正规药店,为什么能出售假药,假药又从哪里来,如果认定了出售假药,这个药店又该受到什么处罚呢。在了解这些情况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假药。

  农安县兽药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三点条件。1、经过国家GMP认证 2、拥有兽药生产许可证 3、具备农业部颁发的兽药批准文号。同时,药品包装上必须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使用说明等。苏军送来的药品,外包装上没有批准文号,仅凭这一点,就可认定为假药。至于,对出售假药的药店该如何处理,根据规程,应该由消费者投诉举报,再由管理办进行查处,而苏军此前,仅要求对药品进行鉴定,并未作投诉举报,所以,他们也没有启动调查程序。而生猪的死亡,是否为用假药所致,还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那么,这些兽药又是从哪儿流入到药店的呢。因为店主拒绝提供厂家的联系方式,记者只能根据药品的外包装信息寻找。外包装上写长春某生物研究所的名称,下面标注的地址为长春市西安大路4510号。找到这处地址,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办公楼里有多家单位,但是没有记者要找的研究所。在长春市工商管理局,也没有查询到这家生物研究所的登记信息。此外,记者还注意到,药品包装盒上打印的网址,WWW万维网缩写只打了2个W,登陆该网址也无法显示任何内容。

  药店店主无法取得联系,药品生产厂家的调查又无功而返。苏军说,接下来他只能向农安县兽药管理办公室投诉假药的问题。记者电话咨询了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兽医药政科,工作人员表示,苏军在当地投诉后,如果涉及到的生产厂家在长春,他们也可以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