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谱|党的忠诚卫士陈寿昌
新华社杭州9月8日电(记者许舜达)在浙江宁波镇海的寿昌公园内,竖立着一座半身铜像,鼻梁上架着圆圆的眼镜,深邃的目光望向远方……他就是革命烈士陈寿昌。他用短暂的一生实践了“身许马列安等闲,报效工农岂知艰。壮志未酬身若死,亦留忠胆照人间”的庄严誓言。
陈寿昌,1906年11月出生于浙江镇海。1922年离开家乡先后来到武汉、郑州,进入郑州电报局工作。
1923年2月,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期间,陈寿昌积极参加组织电报局职工声援铁路工人的斗争。二七惨案后,工人运动转入低潮,陈寿昌从郑州转到武汉电报局从事工人运动,坚持革命斗争,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秋,在李立三、刘少奇的指导下,陈寿昌发动工人,组织工会,配合北伐军胜利进军,参与组织收回英租界的斗争。
大革命失败后,陈寿昌到上海,先后担任中共中央机关秘书、中共上海市政总工会党团书记、中共江苏省委委员、中共上海沪西区委书记。1928年秋,到中共中央特科做情报和党的地下组织联络工作,为保卫党中央领导机关和党组织的安全做出了贡献。
1929年,陈寿昌被派到苏联学习,不久回国,继续在中央特科工作。1931年4月,参与领导中央特科工作的顾顺章被捕叛变,对中共中央领导机关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在周恩来、陈云、聂荣臻等中央领导的果断指挥下,陈寿昌和其他同志日夜战斗,抢先采取有效措施,保卫了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安全。
1931年12月,陈寿昌离开上海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工作。1932年1月,参与组建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苏区执行局,任党团书记、主任,1933年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1933年7月任中共湘鄂赣省委书记兼湘鄂赣军区政委,1934年2月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同年6月兼任红十六师政委。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陈寿昌受命于危难之际,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坚持斗争,在反动派到处悬赏捉拿他的极其艰苦、险恶的斗争环境中,陈寿昌带领红十六师在湘鄂赣边界开展游击战争,牵制敌人兵力,配合中央红军长征。
1934年11月,陈寿昌率部在湖北崇阳、通城之间的老虎洞与国民党军遭遇,不幸身负重伤,在崇阳县河坪村壮烈牺牲,时年28岁。
为纪念陈寿昌烈士,1992年,浙江宁波镇海区委、区政府建造了寿昌公园,并在公园内修建了陈寿昌烈士纪念馆、纪念碑和陈寿昌烈士的半身铜像。
近年来,当地政府对陈寿昌烈士纪念馆进行了多次修缮维护,目前已是宁波市中共党史教育基地,镇海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青少年德育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