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林检:提高办案效率 节省司法资源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31.12.2019  20:10

 

  12月28日,吉林省抚松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孙北冬出庭对2起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案件支持公诉。同一日,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还向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公诉了5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以上7起案件,6起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非法采伐树种为水曲柳、紫椴、黄菠椤,都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1起案件为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榛鸡(又有“树鸡”、“树榛鸡”之称)案。

  这7起案件从受案到开庭宣判仅用时7天,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案件诉至法院后,检法双方积极进行了沟通,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整个庭审规范、简洁、顺畅,案件用时短,取得了预期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且法院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精准量刑建议。7起案件当庭宣判后,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自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以来,抚松林区检察院严格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激励检察官适应新要求,提高办案质效,全面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