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人民法院:涉保险纠纷不诉讼也可获赔偿
08.12.2014 12:04
本文来源: 松花江网
12月5日,记者从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立案庭联合市保险行业协会,创建了涉保险纠纷诉前调解联动机制,可以不立案、不起诉、不费时、不费事解决涉保险纠纷。
涉保险纠纷诉前调解联动机制主要用于案情较简单、损害较低、被告一方已经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这类纠纷。首先确认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后,法院就可以告知双方当事人填写《保险纠纷案件诉前(中)调解申请表》,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然后将上述材料连同法院填写的《保险纠纷案件诉前(中)调解委托函》一并送给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就会在3日内派出调解员按照人民调解程序,联系各方当事人。调解员会在5日内了解案情,确定调解日程安排,并将日程安排通知各方当事人和法院进行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的,如当事人需要法院的法律文书,可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未调解成功的,可以移送法院立案审理。上述程序将限定在20日内完成。这样一来,很多纠纷就能在短时间内,直接获得赔偿得以解决,避免了参加诉讼。
这一联动机制也同样适用于诉中程序。当案件已经受理,不论是在送达阶段还是在业务庭室准备审理阶段,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都可以通过法院联系保险行业协会进行上述调解,以期彻底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江城日报记者/董雪扬 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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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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