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一村壕沟内发现带脐带女婴 身上满是泥水
近日,舒兰市一村屯壕沟内,出现一名刚出生不久、肚子上还有脐带的女婴。她浑身是土,大声哭喊。最终被人发现。在村民和民警的共同救助下,女婴已被送到社会福利院。
壕沟内出现脐带女婴
19日下午,舒兰市七里乡珠琦村龙山屯西侧壕沟内,传出微弱的啼哭声。该处距离村民居住的地方,不到20米。但因为已过了农忙季节,附近经过的村民不多。
下午四点多,偶尔在附近经过的村民,听到啼哭声,顺着声音寻找。
“找了半天,后来我们发现沟里有个小婴儿,满身都是泥,把我们吓了一跳。”龙山村村民李先生说,他们一行多人,发现婴儿后,担心孩子有其他伤势,不敢轻举妄动,便赶紧报了警,几人则在壕沟旁看着孩子。
接到报警后,舒兰市公安局七里派出所民警赶紧赶到现场。
“这是一名女婴,脐带还在肚子上,看样子刚刚出生不久。”七里派出所长王树新说,壕沟深度约有0.4米,宽约半米。当日上午,当地下了一场大雨,下午才停,壕沟内没有积水,但是土壤湿润,孩子身上不着寸缕,身边也没有任何物品,身上满是泥水。
村民、民警齐力救援
“我们4个民警都是男人,怕伤到孩子,所以我们找来了村里很有经验的妇女,来帮忙。”王树新说,几名妇女将孩子抱到家里,小心地清洗孩子身体。经过初步观察,女婴身上并无外伤。
女婴身体很凉,估计在壕沟内已经超过一个小时。好心妇女用被子将女婴包住,又冲了一些奶粉,喂给孩子。在大家地精心照顾下,女婴体温逐渐恢复正常,也不再哭闹。
“随后,我们兵分两路,第一路对附近6个自然村进行排查,寻找孩子父母。”王树新说,另外一路人则赶紧将孩子送到舒兰市人民医院妇产科。
女婴被送到社会福利院
到了医院,大夫将孩子的脐带去掉后,又做了简单的检查。
“我们也通过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到了 吉林 市社会福利院,从医院出来后,我们就开车往吉林市赶。”王树新说,当晚十点多,孩子被送到福利院,确认孩子已经安全后,民警和好心村妇才回了舒兰。
最近几日,七里派出所民警,依然在多方面寻找孩子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未果。
“我们排查了3000多户村民的家,寻找最近怀孕快生了、但是孩子没了的村户,都没有任何线索。”王树新,民警又调取了附近监控录像,发现一辆外地的白色越野车。该车还曾在事发地点有停留。
“很有可能是外地的人在附近经过,将孩子遗弃在壕沟内。”王树新说,发现女婴当日,因事发紧急,民警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将女婴送到了福利院,他本人也将工作证压在了福利院。最近几日,他打算去福利院取工作证,同时看望一下女婴。
24日,新文化记者获悉,事发当晚福利院便将女婴送往儿童医院检查,目前女婴已被福利院接收。
科普:福利院接收弃婴流程
该女婴会被领养吗?她今后的生活会怎样?
吉林市民政局福利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社会福利院接收弃婴,首先要有市民的报警记录,确认孩子是法定弃婴后,民警将孩子送到福利院,福利院接收。随后,福利院将在相关媒体、网站进行两个月的公示,寻找孩子的监护人,如无人认领,确认孩子被遗弃,那么福利院将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今后孩子可能被领养。
“毕竟孩子要在正常的家庭成长才能健康,才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该工作人员说。
律师:遗弃孩子 监护人或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介绍,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孩子被生下来,与母体分离,就是一个自然人,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来讲,父母对其有责任,拒绝扶养,应受到内心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刘海波说。
新文化报(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