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收入非法占林60多亩 舒兰一农民被追责

19.05.2015  11:50

农民邱某为增加收入,在林地内种植了玉米和黄豆。舒兰市开原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查明了邱某的违法行为。

近日,开原森林公安派出所接到水曲柳林场工作人员报案,开原镇某村村民邱某在造林地内种起了庄稼。

民警立即前往案发地进行调查。经查:2015年元旦前后,犯罪嫌疑人邱某与水曲柳林场职工齐某签订了《造林地承包转让合同书》。原来,齐某于2014年年初承包了水曲柳林场位于水曲柳镇太安村一社南山、西山附近的国有林地。当年春季齐某将这块造林地栽植了落叶松,经林场验收栽种成活率已达标。后来,齐某因其他原因无精力管理,便将这两片造林地转包给邱某。两人签订的《合同》内明文约定:不允许种植农作物,只允许种植药材类植物。

几天前,邱某在太安村一社南山、西山,利用割草机和火烧、喷洒农药等方式,清除蒿草后,又利用扎眼机等设备,分别在造林地块内种植了玉米和黄豆。林场护林员发现后制止未果。林场又派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讲明政策、法规,并劝其停耕也未奏效,工作人员甚至还下达了《停耕还林通知书》,均没有阻止邱某的违法行为,后报警。

经林业技术工程师实地测量,邱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计62.31亩,致造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毁坏。在取得案件证据后,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邱某依法传唤到森林公安机关讯问,邱某对毁坏造林地种植农作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邱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森林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江城日报记者/朱力勇 江城日报通讯员/雷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