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臭氧层“十三五”期间中国将淘汰含氢氯氟烃35%
今年正值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缔结30周年,9月16日是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16日在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30周年纪念大会上表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公约的履行,为完成“十三五期间淘汰含氢氯氟烃35%”的目标,中国将从加强法律法规执行等四个方面着力开展工作,进一步保护臭氧层。
“30年来,保护臭氧层行动得到全球197个国家和地区的广泛参与,全球履约取得显著成效。全球淘汰了98%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臭氧空洞开始缩小,预防了上亿例癌症和白内障病患。”陈吉宁说,“这一国际履约的成功典范表明,只要世界各国齐心协力,就能在应对全球性环境问题上取得积极改变,推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正在全面融入全球化进程,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平衡和处理好两者关系。今年以来,《关于加快推荐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一些列文件的出台,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陈吉宁表示,“十三五”期间,中国要实现淘汰含氢氯氟烃(HCFC)35%的目标,面临新的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将在保护臭氧层方面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进出口配额制度得到切实履行。
二是组织实施行业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计划。按照总体计划分行业制定淘汰清单,明确淘汰停用产品具体时限。制定有利于中小企业淘汰工作的相关政策,保障中小企业的履约积极性。
三是推动环境友好替代技术的开发应用。大力发展兼顾臭氧层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符合节能安全要求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研发和应用。通过产业政策、政府采购、绿色产品认真、舆论宣传引导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替代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推广。
四是继续加强国际履约和环境合作。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争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各缔约国的交流,共同开展重点物质管理和对策研究。
来源:中国环保网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