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家福副省长对全省消防工作做出重要部署

29.03.2016  10:24

 

 

 

  

  3月24日,胡家福副省长在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聚焦风险防控,着力补齐短板,严密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胡家福指出,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队紧紧围绕抗战胜利70周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东博会”、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持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效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全省火灾起数、伤亡人数与2014年相比均有明显下降,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队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牢记在消防安全问题上“没有一万、只有万一”的道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稳定火灾形势,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我省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胡家福指出,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情况下,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风险,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队一定要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研判,全力防范、化解、管控消防安全风险,从严监督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要推进消防隐患常态化治理,不间断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查找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严肃查究消防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各类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各地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推动隐患问题按期整改到位。目前,各地、各部门要紧盯“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棚户区等重点区域,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民政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要强化消防工作网格化管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和社会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明确各网格的消防工作职责,完善网格火灾防控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要大力推行单位消防区域联防、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新举措,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依靠社会力量,主动防范火灾风险。要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网站、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的“七进”活动,组织社会单位专兼职消防员、保安员、街道社区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消防志愿者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把消防安全常识送到千家万户。

  胡家福强调,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是维护消防安全的坚实保障,近年来,我省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与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和火灾防控的实际需求相比,仍需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队要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要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保障建设,推动消防队站、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补齐“旧账”、不欠“新账”。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实际,编制修订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并纳入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要加大装备保障力度,增加必备的消防车辆装备,特别是高、精、尖特种车辆装备,确保关键时刻发挥重要作用。要大力加强消防专业力量建设,推进重点镇、中心镇、经济发达镇等重点地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消防队建设,实施相关扶持政策,加大保障资金投入,不断发展壮大消防专业力量。要指导社会单位依托自身安保力量建设微型消防队伍,强化实战演练训练,提升自防自救水平,形成联防协作合力。要大力加强灭火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消防应急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社会联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第一时间调集各方面力量,迅速投入救援。要组织社会单位积极开展火灾应急疏散演练,提高火灾初期处置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能力。公安消防部队要不断提高快速反应、快速控火能力,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救大灾”的各项准备,确保关键时刻、危急关头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围绕破解灭火救援难题,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等特殊火灾扑救、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的技战术研究,最大限度降低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胡家福指出,做好消防工作,重在明确责任、传导压力、防止空转,要严密责任体系,狠抓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地生根。要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目标体系,逐项明确任务,逐级落实责任,适时开展督导,定期组织考核。各地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对消防规划、基础设施和力量建设等重要工作,对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要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加强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把消防安全作为行业安全生产、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专业监管,严格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保持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要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制度建设,对自身安全标准、管理措施、设施配备、操作规程要逐一进行规范,深入落实“六加一”措施,切实提升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自我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压减火灾事故。要落实奖惩问责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半年督察和年度考核,及时发现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要抓好刚性问责,紧盯不落实的人,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格责任倒查和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坚持“一案双查”,用纪律的约束、刚性的问责,彻底打消一些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侥幸心理,起到发生一起、教育一片、稳住一方的作用。

  胡家福强调,公安消防部队担负着维护消防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部队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强化部队官兵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激励广大消防官兵学理论、强本领、比干劲、作贡献,着力弘扬优良传统、涵养英雄气概、培育战斗精神,使官兵在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面前不怕牺牲,勇往直前,敢打必胜。坚持以警为本、厚爱队伍,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从优待警渠道,完善从优待警措施,多做暖兵心、惠基层的好事实事,不断增强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要建设过硬领导班子。不断优化班子结构,配强各级公安消防部队领导班子,更好地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主阵地,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公安消防部队领导班子中来,营造一种“想干愿干积极干、能干会干善于干”的良好氛围。要打造过硬纪律作风。公安消防部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狠抓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落实,培养官兵令行禁止作风,严防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整治消防执法腐败问题,严明纪律条令,严格制度执行,使广大消防官兵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在监督下工作,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带头执行各项警规禁令,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