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五部委联合调研组赴我省开展专题调研
4月20日-24日,由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副司长周晓梅带队的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等部委调研组一行9人赴我省调研“民族地区各民族干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情况。4月20日调研组在长春召开座谈会,省委组织、统战部、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民委分别做了汇报,并围绕民族语文工作和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省民委主任阿汝汗参加了座谈会。
4月21日,调研组一行到我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进行调研,实地考察了查干花镇、县检查院、法院、县政务中心、派出所,了解和测试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学习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情况。
4月22日至24日,调研组一行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进行调研,分别在延吉、龙井召开州直、市直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并进行座谈。调研组一行还实地考察了龙井市政务大厅、法院、检查院、龙门街道派出所和东盛涌镇,测试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学习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情况,听取了当地相关负责人介绍,并围绕语言工作实践中的创新做法及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调研中,周晓梅副司长对我省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吉林省是我国少数民族较多的边疆省份,民族语文工作任务繁重,多年来吉林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民族语文方针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各项事业发展,取得突出成绩。近年来,国家民委在前郭县召开了第二届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经验交流会,在延边州召开了全国民族语文工作现场交流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连续六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这些都证明吉林省从省到基层都重视民族工作特别是民族语文工作,各族干部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她强调,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学习使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不仅是传承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具有战略意义,通过各族干部群众学习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语文,可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维护边疆稳定和国家安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将在这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意见,进一步推进民族语文工作开展。
省民委副主任李晓峰和少语办有关同志陪同参加调研。
(省民委语办 宋广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