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环保局和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8.06.2015 15:57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按照吉林省环保厅、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发展,梅河口市环保局和公安局决定自5月20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调查摸排阶段、打击处理阶段和工作总结阶段。 一是全面搜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 开展检查走访获取线索、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对积案、现案进行认真梳理,力争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二是全面进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攻坚。 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对各种渠道掌握的线索,逐一登记核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加大源头深挖力度。对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紧抓不放、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坚决掐断犯罪分子的利益链条。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个人和企业,坚决依法移送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全面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形成环境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对接,构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机制。 四是实行重点案件挂 版督办。 对领导交办、案情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强力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严历惩处犯罪分子,有效震慑我市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截止目前,共检查爱民医院、友谊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3家;检查小型造纸厂4户。下一步,梅河口市环保局和公安局将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效维护梅河口市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 环保厅)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8.06.2015 15:57
故
事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