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大检查活动

05.04.2016  09:16

 

              近日,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结合年初下发的《2016年全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吉安监管职卫[2016]12号),为进一步推动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省局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省第一季度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进行督查,各地区也分别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按照文件要求,此次督查组主要针对汽车4S店、木质家具制造等两类用人单位,对照《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中33项内容,对用人单位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超标、是否履行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是否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同时是否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等问题认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当场出具现场检查记录,并由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责成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对照现场检查记录,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规定整治期限,用人单位按期限完成整改后,将由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复查,合格后将责令整改指令书及复查意见书一并上传省局,归档闭合。

              督查组要求,要紧紧围绕国家总局和省局决策,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职业卫生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文件和规定,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切实把职业卫生工作作深、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