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业绩考评工作评查情况专题汇报会,尹伊君检察长强调: 坚持“四个导向”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14.09.2020  17:13

9月2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评查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省检察院三个评查组对全省三级院开展业绩考评评查情况的汇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志兵参加会议。

 

 

汇报会上,三个评查组逐一进行汇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各地区业绩考评工作开展不平衡、考评指标本地化设计不充分、跨条线检察官考评难、领导干部考评难等问题,尹伊君检察长一边询问一边点评,并针对下一步整改举措、工作运行机制,与业绩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展开深入交流。

尹伊君检察长指出,省检察院三个评查组工作认真踏实,敢于较真,全面如实反映问题、汇总意见,发现了全省检察机关业绩考评工作推进中尚待解决的难题。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为人民警察授旗致训词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机关、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落实落细落深。

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业绩考评工作。这次评查发现的问题,具有很强的普遍性,是业绩考评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必须要合力攻关解决的,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就会成为我们考评推进中的顽瘴痼疾。省检察院要建立问题台账,加强通报督导,分门别类划分问题清单,坚持以上率下,实现对各考评单位的分类指导,并督促逐项梳理问题整改措施,逐条压实责任,确保市、县两级院因地制宜落实整改。

二要坚持以目的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业绩考评工作。当前,我省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仍存在地区开展不平衡、指标设计不实用等问题。下一步要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为抓手,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将党中央、最高检、省委相关决策部署纳入考评指标体系,不断强化检察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提高检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案件质效,优化核心业务指标,提高检察官能力素质,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认可度。

三要坚持以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业绩考评工作。要瞄准破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个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最终目标,探索健全考评体系中折算系数和贡献度等赋分规则,推广完善对入额院领导的科学考评机制,对真办案、质效好、重指导、业务强的入额院领导,建立科学平等的评价机制;大力解决跨条线、跨部门检察官横向比较难题,实现同一部门检察官跨业务条线、跨部门不同检察官的公平公正客观评价,为真正实现考评结果与检察官等级晋升和员额退出直接挂钩,迈出坚实步子,做出有益探索。

四要坚持以效果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业绩考评工作。检察官业绩考评就是要增强全体检察官本领恐慌、危机意识,增强追求办案质效的主动性、自觉性,实现检察官自身由“工匠”向“大师”的转变。针对当前业绩考评地区开展不平衡问题,要充分发挥先进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广可参考、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和具体做法,激励先进院好上加好,督促落后院抓紧“补课”,实现全省各地区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平衡、稳步、可持续发展。

 

 

省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省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评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文字:鲁小祯    图片:梁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