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9月20日、21日 举行吉林省司法厅温馨提示考生 依法参加考试 诚信参加考试

06.11.2014  16:50

  吉林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20日、21日在长春市举行。按照国家司法部“依法治考、从严治考、诚信参考”的要求和9月10日省政府相关部门司法考试协调会的部署,今年,省、市有关部门将严厉查处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对高科技作弊团伙组织,将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省司法厅温馨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踏查考点 

  考生应尽量在开考前一天踏查考点、考场具体位置,并于每日赶赴考点时,充分考虑长春市交通流量大、可能发生交通堵塞等因素,合理设定前往考点线路,打好时间提前量出行,以确保准时参加考试。自驾车辆的考生,请提前选好停车位,切勿将车辆驶入考点院内。 

   二、妥善安排住宿 

  外地考生,为确保及时参加考试,可考虑在开考前一天,对照准考证,到考点附近住宿(可提前上网浏览考点周边宾馆旅店,提前预定)。 

   三、注意相关安全  

  要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注意饮食安全;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和财物。 

   四、及时下载准考证  

  各位考生,请在9月5日至9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带齐考试证件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如果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有本人原身份证号码、有照片、有公安机关公章),凭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正常参加考试。 

   六、遵守应试要求  

  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后,请仔细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严格按要求参考。 

  1.请各位考生上午考试7时30分进入考点,下午考试13时进入考点。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答完卷的考生,在距离考试结束半小时时,在监考老师完成相关核实工作后,方可离开考场。 

  3.吉林省2014年司法考试,由考场为考生免费发放文具。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具、纸张进入考场。 

  4.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应按监考人员要求,在答题卡上准确填涂个人信息,粘贴好条形码。 

  5.携带电子作弊设备和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接收或者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的,一经发现,一律没收作弊工具,并依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携带者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使用电子设备作弊的,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将该考生违纪情况,记入《司法考试考生个人不良行为档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由他人冒名顶替或者互以对方身份参加考试,情节严重的;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接收或者发送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指使、组织考试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有其他特别严重作弊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将该考生违纪情况,记入《司法考试考生个人不良行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试卷和答题卡,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考场。离开考场时,试卷和答题卡统一交给监考老师。如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考场,一律按违纪处理。 

  8.校区内严禁吸烟,请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祝广大考生诚信考试、依法考试、考试顺利!